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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索赔在厦门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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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5-12-27
第10版(经济生活)
专栏:

  对外索赔在厦门
本报记者龚雯
前不久,厦门国际化学有限公司进口了两批澳洲产牛油,共计2570桶,价值32.9万美元。商检人员取样时发现,货物品名及标记混乱,除995桶牛油合格外,其余1575桶的水分、漂白色泽等指标均超出合同规定范围。据此,商检局立即签发索赔证书,迫使外商两度赴厦看货谈判,最终认赔6万多美元。
厦门商检局局长郑家萍告诉我:自1989年起,报经该局检验的进口商品37674批,货值39.5亿美元,针对其中非合格品,商检部门适时出具索赔证书。据不完全统计,6年来为国家和企业挽回经济损失1002.4万美元,仅去年该市就有41家外贸企业获赔295.2万多美元。
今年初夏,厦门特区对外贸易集团公司向香港中豪实业公司购进一批马来西亚胶合板,共1400件2500多立方米。商检人员随机开箱抽样检验,发现15片中有12片为劣质板。数日后,外贸公司反映部分包装件中亦有劣质板。联系到外商交货时以货物紧俏为由将索赔期从120天降为30天,商检局断定此案系故意掺假,决定增加检验人员,扩大检验范围。经验证,该批胶合板外观、面底板品质不合格率为31%,胶着力项目不合格率为30%,有些板完全脱胶,有些一碰即折为两半,严重违反合同标准。为此,商检局据理力争,出证索赔。面对公正准确的商检结果,外商终于低头认错并同意赔款,我方企业的索赔意识也在此案中进一步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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