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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除“水”灾之患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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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5-08-21
第10版(农村经济)
专栏:农村杂谈

  消除“水”灾之患
罗先旺
前段雨季和汛期,不少地方遇到水灾。许多地方积极恢复生产,重建家园。可也有少数地方凭借水灾作文章,手心朝上,一靠二要。某地在向上级的灾情报告中称,有多少农田受渍,多少鱼池被淹,多少房屋倒塌,多少工厂停产,直接经济损失若干,数字颇详,言之凿凿。群众对此很气愤:灾情确实有,哪有那么大?简直是报“水”灾嘛!
往水灾里面掺水,这就是名副其实的报“水”灾了。为什么少数地方的领导不惜夸大数字,虚报灾情呢?主要是功利思想在作怪。报“水”灾一是立竿见影,可以得到更多的救灾款、救灾物资等。而且,可以据此要求扣减本地应上缴的税收任务或粮棉指标等。二是从长计议,可以为工作或政绩垫个底:年终考核结帐,干得好,是“大灾之年夺丰收”,干差了,说是“受水灾影响”,谁还能追究到老天的头上去?!
往其它的什么灾害里掺“水”,同样也是报“水”灾。
“水”灾不仅可以报,而且往往还很容易报出去,这是问题的另一面。有的主管部门或上级领导喜欢看材料,听汇报,不深入基层,不重视调查研究,任凭部属说一是一,说二是二。这种官僚主义作风助长了报“水”灾的不正之风。
报“水”灾的危害显而易见。一是有的人从报“水”灾中尝到了甜头,哪还有什么进取之心?二是损害了大多数人的积极性。既然会干不如会“哭”,那谁还会下大力苦干?三是影响了正确决策。灾害不是小事,关系国计民生,如何安排人力、物力、财力,必须科学决策,决策的依据当然离不开那些数字。如果数字不实,报“水”灾的多了,势必导致决策失误。因此,必须上下努力,坚决消除“水”灾之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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