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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宏观管理体制改革取得进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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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5-08-21
第2版(经济)
专栏:

  我国宏观管理体制改革取得进展
本报讯记者从国家体改委获悉:我国宏观管理体制改革在去年取得突破性进展的基础上,今年上半年又获得进一步深化和完善。
国家体改委负责同志认为,宏观管理体制改革深化完善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金融体制改革最重要的成果,是颁布了《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票据法》等重要法律,从而奠定了我国新的金融体制的法律基石,标志着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另外,上半年还重点强化了对金融衍生品市场的规范化管理,并加强了对银行公开市场业务操作等重大问题的研究、探讨及试验性操作。城市合作银行组建工作已开始在京、津、沪、深圳和石家庄等5城市进行试点。
财税体制改革除继续完善分税制和流转税制外,还促进了国债发行的市场化。为配合金融体制改革,在适度从紧的货币政策下,围绕财政功能的强化,加快了财税体制改革的力度,如把过去财政向银行的借款透支转为中央银行执有的国债,清理政策性收税减免及其他税收减免等,增强财政的宏观调控能力。此外,去年开始实施的新的转移支付制度正在细化和完善中。
计划体制改革的新举措是,在改造现行计划指标体系的基础上,推出“宏观调控目标”、“预期指标”和“国家公共资金和资源配置指标”三大类新型计划指标体系,改变以往那种反映计划与市场“板块式”结合状态的“指令性计划、指导性计划和市场调节”的三分法,进一步创新计划的内容、形式和调控方式,使计划指标体系能更好地体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计划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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