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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拉特中后联合旗人民银行发放农牧贷款工作中有偏向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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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3-12-04
第2版()
专栏:读者来信摘要

乌拉特中后联合旗人民银行发放农牧贷款工作中有偏向
绥远省乌兰察布盟自治区人民银行张作忱来信:乌兰察布盟乌拉特中后联合旗人民银行有些干部在发放农牧业贷款时,以申请贷款人“还得起、还不起”为贷款标准。这种错误做法就使部分贫苦的农民和牧民得不到政府贷款的扶助。该旗七区贫农郝三等申请贷款几次,都被银行拒绝;可是陶来口村地主杨有恩、腮马沟富农多萧倒得了农具贷款。该旗的水利贷款今年发放得很少。开始时银行对这项工作采取“坐等群众来贷”的应付态度,没有积极向群众进行宣传工作。直到该地旱灾开始呈现,蒙汉两族农牧人民在党和政府号召下展开了抗旱保苗保畜的工作,银行才去做发放水利贷款的工作。老乡们说:“现在才发放水利贷款,真有些晚了。”在贷放农具时,银行与合作社干部也都草率从事。如“七吋步犁”本来只适用于沙质土壤,而七分子等村大部分地是黏质土,同样也贷给了这样的犁。不少农民贷了七吋步犁不好使,有些没贷上的农民就说:“你们贷上了新式犁,还得坐着看我们用旧式犁耕地!”农民毛洋焕气得扛着七吋步犁到镇上,情愿赔钱出卖。该旗人民银行应该深入检查发放农牧贷款工作中的偏向,并在今后切实改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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