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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小平对“什么是社会主义”的科学回答——兼谈邓小平的社会主义本质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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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5-08-22
第9版(理论)
专栏:认真学习《邓小平文选》

  邓小平对“什么是社会主义”的科学回答
——兼谈邓小平的社会主义本质论
朱峻峰
坚持社会主义,首先和最根本的是要搞清楚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邓小平同志指出:“我们的经验教训有许多条,最重要的一条,就是要搞清楚这个问题”。邓小平同志总结了正反两方面的历史经验教训,提出一系列的科学论断,从各个方面比较系统地回答了这个问题。
    从社会主义的基本制度上回答
社会主义的基本制度,包括社会主义的经济制度,社会主义的政治制度和社会主义的意识形态。邓小平同志反复强调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就是要求我们坚持社会主义的基本制度。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中,邓小平同志既从广义上,又从狭义上,讲明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从广义上看,他对每一项基本原则都从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角度上作了阐释。从狭义上看,他又把其中的一项——社会主义道路,同时称作社会主义制度。如关于坚持社会主义道路,他首先指出:我们批判了“四人帮”那种“主张普遍贫穷的假社会主义”,“坚持了社会主义公有制和按劳分配的原则……也就是说,我们坚持了科学社会主义。”而后又具体阐释说:“社会主义的经济是以公有制为基础的,生产是为了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的物质、文化需要,而不是为了剥削。”
邓小平同志有时把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时把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中的一项“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同时表述为“坚持社会主义”、“坚持社会主义制度”,又对社会主义道路或社会主义制度,主要从经济基础上,从社会主义公有制和按劳分配上去阐述,这是符合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马克思主义认为,经济是基础,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社会主义首先和根本的是一种经济制度,社会主义基本制度,首先和决定的东西是社会主义的公有制。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邓小平同志把坚持公有制发展为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强调必须坚持以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和共同富裕,并把它们作为改革中必须坚持的根本原则。
1992年初南方谈话中,邓小平同志强调指出:“特区姓‘社’不姓‘资’。从深圳的情况看,公有制是主体,外商投资只占四分之一”,“我们有优势,有国营大中型企业,有乡镇企业,更重要的是政权在我们手里。”邓小平同志在回答深圳是社会主义时强调了两条,一条是公有制占主体,一条是共产党领导的国家政权,这两条无疑都是社会主义的基本制度,一条是基本的经济制度,一条是基本的政治制度。
邓小平同志从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一再重申,到坚持社会主义道路的反复阐释,从改革开放中必须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这一根本原则的多次强调,到特区姓“社”不姓“资”的有力论证,都从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上回答了什么是社会主义。
    从社会主义的本质上回答
1992年初南方谈话,邓小平同志对社会主义本质作了这样的表述:“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这是对社会主义本质的高度概括,是对马克思主义的重大发展。
邓小平社会主义本质论的一个显著特点是,把解放、发展生产力放在社会主义本质的首要地位。
高度重视发展生产力,是邓小平同志的一贯思想。他指出:“马克思主义最注重发展生产力”,“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则就是要发展生产力”。邓小平同志不是一般地重申发展生产力这一马克思主义的原则,而是在科学地分析我国的具体国情,总结我国建设社会主义的历史经验教训,把握当今的时代特征,揭示社会主义的发展规律以后,强调它是决定社会主义前途命运的问题,具有伟大的实践意义和深刻的时代意义。早在改革开放之初他就指出:“能否实现四个现代化,决定着我们国家的命运、民族的命运。”1990年3月,当时国际上风波迭起,我国也经历了1989年那场政治风波后才几个月,邓小平同志深刻地指出,综观全局,不管怎么变化,我们要真正扎扎实实地抓好建设,不要耽搁,“世界上一些国家发生问题,从根本上说,都是因为经济上不去”,“中国能不能顶住霸权主义、强权政治的压力,坚持我们的社会主义制度,关键就看能不能争得较快的增长速度,实现我们的发展战略。”总之,生产力能不能得到较快发展,经济能不能搞上去,关系到社会主义能否赢得对资本主义相比较的优势,关系到社会主义的兴衰成败、前途命运。
邓小平同志把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界定为社会主义本质,有两个根本的立足点,一是把科学社会主义同“四人帮”的假社会主义从根本上区别开来,二是把科学社会主义同资本主义相比较的优势充分揭示出来。他说:“马克思主义历来认为,社会主义要优于资本主义,它的生产发展速度应该高于资本主义。”“我们坚持社会主义,要建设对资本主义具有优越性的社会主义,首先必须摆脱贫穷。”
邓小平社会主义本质论的另一个显著特点是,把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统一起来,把根本任务与根本目标统一起来。
我们过去的失误是没有把发展生产力真正作为首要的任务,而是片面地追求生产关系的“一大二公三纯”,忽视了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社会主义本质论,一是在强调发展生产力的同时,强调解放生产力,这就意味着要对生产关系进行改革,从而适应和促进生产力的发展;二是强调“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这对发展生产力来说,是一个目标,发展生产力是任务和途径,因此这又是根本任务和根本目标的统一;三是强调共同富裕,这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高度统一的结果。共同富裕这个最终目标,既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目标,又是消灭剥削和消除两极分化的目标,只有把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同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结合起来,才能达到共同富裕的最终目标。
邓小平社会主义本质论的又一个特点是,把社会主义的公有制和按劳分配作为前提,蕴含在本质之中。
社会主义本质论已经蕴含了作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公有制和按劳分配。这是因为,社会主义本质论中所说的要“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必须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必须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的所有制和以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分配方式。邓小平同志指出:“只要我国经济中公有制占主体地位,就可以避免两极分化。”“而坚持社会主义,实行按劳分配的原则,就不会产生贫富过大的差距。”“在我们的发展过程中不会产生资产阶级,因为我们的分配原则是按劳分配。”邓小平同志就是这样以明确、坚定的语言,把社会主义公有制和按劳分配作为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和实现共同富裕的前提和保证,蕴含在社会主义的本质之中。邓小平同志关于社会主义本质的科学概括,为我们坚持、完善和发展公有制指出了明确的方向。在改革中,公有制的实现形式以及以公有制为主体的所有制结构,归根到底只能根据生产力解放和发展的实际要求,根据逐步实现共同富裕的实际进程来确定。
    作比较系统的回答
邓小平同志在1986年12月的一次谈话中指出:“我们要发展社会生产力,发展社会主义公有制,增加全民所得。我们允许一些地区、一些人先富起来,是为了最终达到共同富裕,所以要防止两极分化。这就叫社会主义。”从这一段直接回答什么叫社会主义的话里,已经包括了社会主义的基本经济制度和社会主义本质,这为全面、系统地回答提供了一个思路。
邓小平同志总结我国社会主义胜利和挫折的历史经验,也借鉴其他国家社会主义兴衰成败的历史经验,从“什么不是”到“什么是”,进行了一系列的深入思考,得出了一系列重要论断。这些论断大体有这样七条,对“什么是社会主义”和“怎样建设社会主义”作了初步的、比较系统的回答:
贫穷不是社会主义,发展太慢也不是社会主义;经济发达、生产力不断发展和解放,国家富强,才是社会主义。
平均主义不是社会主义,两极分化不是社会主义;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实行按劳分配,逐步实现共同富裕,才是社会主义。
僵化封闭不能发展社会主义,照搬别国模式不能发展社会主义;从本国实际出发,实行改革开放搞活,才能发展社会主义。
全盘西化不是社会主义;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坚持共产党领导的工人阶级和劳动人民的政权,坚持马克思主义,才是社会主义。
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没有法制也就没有社会主义;只有发展民主,健全法制,才是社会主义。
不搞好物质文明建设不是社会主义,不搞好精神文明建设也不是社会主义;两个文明建设都搞好,才是社会主义。
强权政治和霸权主义不是社会主义;反对霸权,主张和平,才是社会主义。
    从本质上回答的重大意义
邓小平同志对什么是社会主义作了不同层次、不同方面的回答。除了从基本制度上和本质上的回答,还从特征上作了回答。鉴于社会主义特征方面的内容,主要是综合了基本制度和本质的内容,因此最重要的是,我们在搞清楚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是好的,在强调必须坚持的前提下,要进一步回答什么是社会主义,就必须着力于从本质上去把握。邓小平同志指出:“我们总的原则是四个坚持: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这已经写进中国的宪法。问题是怎么坚持。是坚持那种不能摆脱贫穷落后状态的政策,还是在坚持四项原则的基础上选择好的政策,使社会生产力得到比较快的发展?十一届三中全会决定进行改革,就是要选择好的政策。”他认为,我们过去在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建立起来以后,多年来没有制定出好的政策,因而社会生产力发展缓慢,人民的物质和文化生活条件得不到理想的改善,国家也无法摆脱贫穷落后状态,这体现不出社会主义的本质,社会主义优越性得不到应有的发挥,这就迫使我们进行改革。这就告诉我们,只从社会主义的基本制度上搞清楚什么是社会主义,还不能完全解决问题,还需要进一步搞清楚社会主义本质,只有这样,才能确定改革的方针,更快地发展生产力,更好地改善人民生活,更有力地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更充分地体现社会主义的优越性。
在我们理解了邓小平同志对什么是社会主义的回答之后,再来领会他总结的我们过去在这个问题上的经验教训。邓小平同志指出,我们过去对“什么叫社会主义”的认识,“不是完全清醒的”,“并没有完全搞清楚”。什么是不清醒的,没有搞清楚的呢?就是对社会主义本质问题的认识。比如,过去照搬别国的模式,说明不清醒,没有搞清楚;过去忽视发展生产力,忽视改善人民生活,也说明不清醒,没有搞清楚。邓小平同志还指出:我们过去搞了几十年的社会主义,但“如果按照社会主义的标准来要求,这是很不够的”。“现在虽说我们也在搞社会主义,但事实上不够格。”按照社会主义本质要求来说,那是不合格的。对清醒的,搞清楚了的,必须坚持。邓小平同志指出:“过去行之有效的东西,我们必须坚持,特别是根本制度,社会主义制度,社会主义公有制,那是不能动摇的。”他还强调,四项基本原则是我们党长期以来所一贯坚持的,也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一直坚持的,在整个改革开放过程中,也是必须始终注意坚持的。对不清醒的,没有搞清楚的,不合格的,要通过总结经验教训,使之清醒过来,把它搞清楚,按照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建设一个真正合格的社会主义,从而进一步“向人类表明,社会主义是必由之路,社会主义优于资本主义”,“是真正对人类作出了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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