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阅读
  • 0回复

税务总局决定开展出口货物税收大检查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5-08-24
第5版(经济)
专栏:

  税务总局决定开展出口货物税收大检查
据新华社北京8月23日电(记者丁坚铭)为了加强出口退税的管理,坚决打击在出口退税中的骗税行为,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决定,从本月起在全国范围内对出口货物税收情况进行一次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和骗税案件将一查到底。
据了解,此次大检查的对象是在1994年1月至今年7月办理出口退税的出口企业和销售出口货物的生产、流通企业。检查内容主要包括三方面:即骗取出口退税方面的检查、常规检查和出口退税工作方面的检查。前者将重点检查销售出口货物的生产、流通企业是否按发票管理规定建立领用存制度,填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规范,有无非法为他人填开大头小尾发票,代开、虚开发票以及倒卖发票等情况;生产、流通企业销售出口货物的价格、数量及货源是否真实;销售出口货物的企业是否按规定缴纳增值税,有无偷税、欠税、纳税不足等情况;出口企业出口1994年以来购进的货物申报退税时,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报关单、结汇凭证等退税单证是否真实有效,有无伪造、涂改、非法购买、真票假开和其他弄虚作假的情况等。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