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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银行合法债权不惜割厂让地抵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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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5-08-24
第11版(法制纵横)
专栏:一案一议

  维护银行合法债权
不惜割厂让地抵债
最近,在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人员主持下,东台市农业银行和东台市水产供销总公司办理了交接手续,把公司下属的弶港冷冻厂的全部厂房、场地、空地、冷库、机器设备等和弶港公司的部分土地使用权划归东台农行名下。至此,一起涉及七百多万元的拖欠银行贷款纠纷案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该案被告东台市水产供销总公司的下属单位弶港冷冻厂和弶港公司,位于黄海之滨的捕鳗胜地东台弶港镇,为了扩大生产和收购海产品,冷冻厂和弶港公司于一九九三年三月分别向东台农行贷款二百五十万元和五百七十万元,月利率为百分之十点九八,一九九四年四月三十日为最后还款期限。东台市水产供销总公司为两笔贷款提供了担保。期满后,冷冻厂和弶港公司仅归还部分贷款本息。东台农行多次催收无果,遂于一九九四年六月底向盐城市中级法院提起诉讼。同年九月,盐城中级法院依法判决两被告分别偿还贷款本息二百零一万多元和四百七十七万多元,承担诉讼费用八万多元,并判决水产供销总公司负连带赔偿责任。由于三单位未能按时履行法院判决,东台农行于一九九四年十二月又向法院申请执行。至盐城中级法院发出执行裁定时止,水产供销总公司及冷冻厂和弶港公司原拖欠贷款因迟延履行又新生息近十二万元,加之诉讼费用总计金额达七百零五万多元。被申请执行人提出,弶港冷冻厂早已停产,职工放假,水产供销总公司及弶港公司营运状况不佳,经济极其困难,短期内也无望还款,表示愿以弶港公司和冷冻厂的固定资产及土地使用权转让来抵偿债务。银行一方表示接受。盐城中级法院执行人员组织有关各方进一步磋商,主持争议双方签订了执行和解协议,约定被告方以冷冻厂的全部厂房、土地使用权、冷库、机械设备等作价四百五十九万多元清偿债务,不足部分再通过弶港公司的部分土地使用权转移来偿还。法院保留了弶港公司营业楼等重要资产,以便于水产供销总公司妥善安置弶港公司和冷冻厂职工。按照和解协议,东台农行除得到了大量固定资产外,还从冷冻厂和弶港公司共获得三万多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这一转让不久前得到有关行政部门的批准,从而为法院最后执行这起借款纠纷案件铺平了道路。
当前,企业拖欠银行贷款现象十分严重,起诉到法院的这类借款纠纷案件大幅度上升。由于拖欠贷款企业大多经营不善,严重亏损,缺乏偿还能力,法院判决后执行难度很大。有的企业因此破产逃债,或挂帐停息,无限期搁置,这些都使银行的合法债权遭受了较大的损失。在这起案件中,被告方割厂让地,不失为保护银行债权,防止国有信贷资产流失的一个好办法。(李晓奇刘传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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