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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当“活动家”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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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5-08-26
第7版(党的生活)
专栏:议论风生

  莫当“活动家”
关永健
不知从何时起,在某些当干部的口中,“活动”一词的使用频率越来越高,内涵越来越微妙,但说穿了不外乎两个方面:一是应酬,一是钻营。
先说应酬。领导者的应酬活动大致来自三方面:一是为上级部门安排活动,或者领导视察,或者各种检查、评比、调研,或者什么事都没有的“随便看看”,都得好好接待,精心侍候,因为“活动”比工作更重要。二是为关系单位安排活动,或者庆典、会议,或者来参观取经,或者开展交谊联欢,反正有来有往,相互“投资”,“活动”就是工作。三是为下属所请或“深入基层”参加活动,或者有事相求,或者联络感情,或者“体察下情”,在这里是别人安排活动,当然比前两种活动要来得舒坦、自在。
这些应酬活动,不要自己掏腰包,花的都是公家的钱,何乐而不为?更何况,通过这些“活动”可以达到某些人钻营的目的。
有人说:“当官在于活动。”
为“当官”而钻营活动的方法首推“行贿法”。其法则一叫见“季”行事,春天送首饰,夏天送空调,秋天送特产,冬天送时装,至于逢年过节,更是活动的最佳时机,贿出有名,心照不宣;二叫投其所好,爱钱者送钞票,好古董者送文物,或探知其缺何物即送何物,以免拍错马屁;三叫“曲线求救”,可先贿“贤内助”,使领导的“领导”成为你的后台老板,还怕无“官”可做?次为“找靠山法”。先转弯抹角地与领导沾上亲、搭上故,自己辈分愈小愈好,再设法增进感情,成为“自己人”;如实在搭不上关系,还可从领导周围的人入手寻求突破,大姑小姨,舅子情人,同窗战友,只要能牵上线就行。有“靠山”倚附,则“官运”亨通有望。第三叫“诽谤他人法”。此法多用于遇到竞争对手时,要想自己爬上去,先得把对手踹下来,或抓住对方某弱点予以致命的打击,或制造一些无影无踪的“桃色新闻”,让其沸沸扬扬,使对手“有口难辩”,自己则可坐收渔翁之利。令人遗憾的是,有的“活动家”居然达到了目的。这是“活动家”多起来的重要原因。
要解决这一问题,首先要用制度规范“活动”、控制“活动”,让“活动家”没有市场,不得好处;其次,各级领导干部要从严要求自己,从思想上筑起反腐防线,并带头走出“活动”的包围圈,用实实在在的行动在人民群众中树立勤政廉政的“实干家”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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