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32阅读
  • 0回复

强化政府调控价格的经济手段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5-08-27
第1版(要闻)
专栏:短评

  强化政府调控价格的经济手段
在价格改革中,运用经济手段、法律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建立起新的价格调控体系,是一项极为重要的任务。辽宁省十四个大中城市已普遍建立起具有一定规模的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为我们完成这个重要任务探索了现实途径。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国家宏观调控下的市场经济。在大多数商品和服务价格放开以后,政府仍然必须进行调控管理。但是这种调控管理应当符合市场经济的客观规律,尊重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和定价自主权,要以间接调控为主。调控的主要内容是价格运行的宏观环境和价格形成的市场环境;调控的主要目的是保护合法竞争,反对非法垄断,保持价格相对稳定,防止价格剧烈波动;调控的主要手段是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而建立价格调节基金,是筹集一笔专门基金,通过对商品的生产、经营、储备和市场建设等各个环节给予适量的资金扶持,来增加商品总量、保证有效供给、发育市场体系,从而达到平抑市场价格,防止剧烈波动的目的。所以,价格调节基金是调控价格最为有效的经济手段,建立价格调节基金制度是完善价格调控体系的实际步骤,是构筑市场价格体制的一项重要任务。在当前抑制通货膨胀的形势下,建立这种制度更有极大的现实紧迫性。
经过各地多年来的努力,现在已有部分大中城市陆续实行价格调节基金制度。希望全国所有大中城市都能像辽宁那样,尽快把价格调节基金制度建立起来。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