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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盖帽”也是“窗口”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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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5-08-27
第1版(要闻)
专栏:短评

  “大盖帽”也是“窗口”
银行是“窗口”,交通警察也是“窗口”。服务性企业是“窗口”,执法部门也是“窗口”,而且是更重要的“窗口”。
公安、检察、法院、税务、工商行政管理、海关和一些社会监督管理部门,作为执法机关,直接与群众打交道,处于社会公众的视野之中,代表的是政府的形象,体现的是法律的尊严,维护的是社会正义,这些部门的“窗口”作用要比商店、银行等服务性企业的“窗口”作用更大。执法部门是戴大盖帽的部门,老百姓往往就从“大盖帽”来看政府、看法律、看社会。如果说,服务性企业服务好坏,直接影响的是企业的信誉,那么,执法部门形象如何,就直接影响着政府的威信、法律的权威、社会的风气。
法律是社会的规范,执法当然要讲文明,讲规范。这与严格管理并不矛盾。严格管理是要依法管理、规范管理,不是简单粗暴,想怎么管就怎么管。有些执法部门的同志,以为做管理者就是我管你,有一种居高临下的感觉,往往不大注意自身的说话、态度和形象。这样,常容易引起群众不满,不利于严格管理。文明、规范管理,才能赢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才能使法律、法规深入人心,变成大家的行动。济南交通警察规范执勤、文明管理,就得到了群众的理解和回报,交通秩序明显改善。
正人先正己。执法部门同样要加强职业道德建设,依法办事,文明管理,规范行动,树立良好社会形象,发挥这个“窗口”对社会的积极影响。希望我们的执法队伍都来向济南交通警察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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