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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光影片经营混乱加强管理刻不容缓社会各界呼吁取缔镭射影院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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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5-12-29
第1版(要闻)
专栏:

激光影片经营混乱加强管理刻不容缓
社会各界呼吁取缔镭射影院
本报北京12月28日讯记者吕明军、闻佳平、崔佳报道:随着“扫黄”“打非”活动的开展,一段时间以来,社会各界人士针对文化市场中激光视盘故事片(也称镭射电影)经营管理混乱,非法走私,有害激光视盘故事片充斥市场的状况,纷纷指出,按照国际惯例和净化文化市场的要求,应坚决取缔,给广大群众营造一个良好的文化环境。
北京一位机关干部给本报来信说,由于工作关系,他经常出差,在不少城市以及县城,见到影剧院、文化宫门口都挂着镭射电影广告牌。有的地方连严肃高雅的“艺术剧院”也辟出场所开办镭射影厅。广告牌上的片名和内容五花八门,充斥着暴力、色情内容。这类镭射影厅大都连场放映,到周末通宵放映。据了解,这些影厅使用的视盘大都来自非法渠道,不少影片内夹杂着不健康的内容。更使人担忧的是,由于此类影厅管理不严,有的甚至为招揽观众,“陪看小姐”也应运而生,聚集在门前等客。对于镭射影院的这种混乱状况,读者反应强烈,认为健康的文化娱乐活动,是广大群众精神生活的重要部分,不能让那些非法的、肮脏的东西污染群众,应该还给广大群众一个纯净、正常的文化活动场所,尤其对于那些传播不健康文化的镭射影院,应坚决取缔。
北京城建集团安装公司李国英、杨昭、李重学说,目前“黄毒”对青少年的毒害不容忽视。我们的孩子都在十几岁,学习压力大,辨别是非能力差,容易受到那些带有刺激性内容的不良视盘的毒害。目前,国内激光电影放映厅已成为社会一大公害。那些昧着良心赚黑钱的人,专门放映夹杂着淫秽、暴力、反动内容的片子,肆意贩卖精神毒品,诱发青少年犯罪。对此,政府应当采取有力措施,清除这一社会公害。首先,应当挖黄源,各有关部门应进行综合治理,把住走私、盗版、复制等几道关口,釜底抽薪。其次,查堵流通领域,对市场批发、零售、放映等环节严厉查堵,没收销毁。第三,加强打击力度,严格执法,该抓的抓,该判的判,不能一阵打击风过后,又马放南山、刀枪入库。
文化部文化市场管理局副局长王文远说,近年来,一些地方无视国家的三令五申,公开售票放映激光视盘故事片,这是严重违反国家规定的行为,是绝对不能允许的。近几年来,社会上公开放映的激光视盘绝大多数是从境外走私进来的,本身就属于非法音像制品,公开放映自然也是违法的。同时放映未经版权贸易正式进口的激光视盘,也侵犯了他人的知识产权,不符合我国关于保护知识产权的有关规定,必须坚决取缔。
北京一四三中学副校长张毅、教师刘晓荣说,尽管许多镭射电影和录像片内容明显不适合青少年观看,但那些经营者为了赚钱,仍放任甚至诱使学生步入其中。由于青少年对此辨别和抵制的能力较弱,身心健康容易受到损害,有的学生因此而厌学,甚至滑向危险境地。我们教育工作者呼吁,为了我们的下一代健康成长,社会文化单位要与学校、家庭共同担负起教育的责任,创造出文明有益的文化环境。
中国人民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王宏伟、姚锡敏说,那些带有不健康内容的镭射电影和录像片对大学生也有一定危害,它们与其他电子“黄毒”共同形成的有害的社会文化环境对青年人思想观念的消极影响不能忽视。因此,我们一方面要加强正面教育引导,增强青年人自觉抵制腐蚀的能力,同时呼吁国家有关部门下大力气净化社会文化市场,不给丑恶现象滋生的机会和场所,保障社会文化发展的健康方向。
团中央宣传部副部长王晓东、维护青少年权益部副部长刘晓平说,青少年是激光视盘故事片最大的受害者。带有淫秽、色情内容的激光视盘不仅严重危害青少年的身心健康,更重要的是影响一代青年的成长。我们应该站在为国家培养跨世纪接班人的高度来认识这一问题。
广播电影电视部社会管理司副司长尹廉钊告诉记者,激光视盘故事片是继录音录像之后出现的一种新的声音和图像的载体,在国外是在家庭范围观看的,不得在社会上公开放映。但近几年来,全国各地营业性激光视盘放映场所大量出现,观看的人数急剧增多,给社会造成严重影响。根据国务院165号令发布的《音像制品管理条例》第32条关于“从事音像制品批发、零售、出租和放映经营活动的单位,不得经营未取得《音像制品发行许可证》的音像制品,不得经营侵犯他人著作权的音像制品。家庭专用的音像制品,不得用于营业性放映”的规定,应当坚决制止放映激光视盘故事片的营业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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