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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邮政储蓄问题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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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5-08-30
第9版(读者来信)
专栏:观察台

  衡水邮政储蓄问题多
不久前,我行针对储蓄存款大战、利率大战问题,组成检查组,对衡水地区所属各市、县的邮政储蓄情况进行稽核检查,共查出公款私存金额3.6万元、变相提高储蓄利率金额12.6万元,纠正违规金额875万元,违规罚款57520元,罚息9500元。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为:
邮政储蓄未按比例缴存。衡水地区邮电局1995年2月21日多转定期存款1206502.82元,少转活期存款218415.86元,按定期存款10.35%利率计算,一天定期存款利息为346.87元,按活期存款3.15%利率计算,一天活期存款得利息为19.11元,该局一天多得人民银行存款利息327.76元。
未经批准擅自开办储蓄业务。枣强县张秀屯邮局,1994年3月21日至1994年8月30日,未经上级人民银行批准,储蓄网点在无《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开办邮政储蓄业务,吸收定期储蓄34笔,金额124070元,活期存款39笔,金额2661元。比上级人民银行批准的开业时间,提前163天。
变相提高储蓄存款利率。有的单位明着在执行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存款利率,暗中却在提高存款利率。如:安平县稽核检查组检查县邮电局时,发现部分定期存款付两次利息,第一次叫应得利息,第二次叫应得奖金。直接支付给储户奖金63笔,吸收存款金额35.84万元,付奖金1792元。奖本局职工46笔,吸收存款27.02万元,付奖金1351元。故城县人民银行稽核检查组,发现县邮电局7个邮政储蓄所普遍存在提高利率的问题,档次分别为5‰、7‰、8‰、10‰、13‰,根据不同比例对储户暗补,以该方式吸收存款274笔,金额39万元,已到期支付45笔,金额90.3万元,贴补4.1万元。
公款私存,严重违反储蓄规定。检查发现武强县和故城县邮政储蓄存款超范围,公款私存金额3.6万元。
发生这些问题的原因,首先是上级给下级下达任务数额大。省局压地局、地局压县局、县局压各储蓄所,一级压一级,必须完成任务。如完不成任务,达不到指标,扣职工的工资、奖金。下级为了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只好不惜违反政策规定揽储。其次,为了个人和单位的利益,多吸收邮政储蓄存款。因为储蓄存款与单位和个人工资、奖金挂钩,超额完成任务,多领奖金,多领补助。再次,与同行业的竞争和周围的环境有关系。个别专业银行提高储蓄存款利率、付贴水,邮政储蓄如不付贴水、不提高利率,存款数字就上不去,任务完不成,因此不得不变相提高存款利率。        中国人民银行衡水分行 李洪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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