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8阅读
  • 0回复

对预算外资金实行预算内管理潍坊寒亭区给“小金库”上锁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5-08-30
第9版(读者来信)
专栏:经验交流

  对预算外资金实行预算内管理
潍坊寒亭区给“小金库”上锁
一向被视为“老大难”的预算外资金管理问题,如今在山东潍坊市寒亭区得到了解决。收取合法化、上缴制度化、管理规范化的新型运行机制以及强有力的保证措施,使那些一度在资金收取上乱摊、乱罚,使用上随意、盲目的单位和个人不再敢越雷池半步。花钱大手大脚、利用公款送礼请客等不正之风得到了有效遏制。
近几年,随着经济及其他社会事业的发展,寒亭区的预算外收入有了较大增长。由于在管理上没有形成一个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的机制,致使部分单位在资金收取上超越职权,乱设收费、罚没项目,在使用上随意与部门经费划拨和奖金、福利挂钩,有的搞超前消费,甚至用于请客送礼、大吃大喝、挥霍浪费,群众意见很大。对此,从去年9月份开始,寒亭区对全区113家有预算外收入的单位进行详细调查摸底,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以通知书的形式,逐单位下达了预算外资金收支计划,并迅速出台了《关于预算外资金实行预算内管理的规定》,其核心就是依法收费,统一票据,足额上缴,严格执行支出审批制度,实行收支两条线。主要内容有:所有行政性、事业性收费都要由政府授权的机构审查批准,公开收费项目和标准,使用统一票据,纳入财政统管,用合同方式把收费单位和缴费单位的权利、义务固定下来,并实行多元监督;各单位的预算外收入,必须于当月月底前按区里下达的收支计划上缴财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以任何理由和形式隐匿、转移收入以及截留、坐支、挪用或私分。并明确规定,不缴票子,就挪位子;任何单位的预算外支出,都要实行严格的预算审批制度,未经区政府批准,不得乱开口子、乱花钱。
为确保预算外资金管理的严肃性,寒亭区还制定了一系列奖罚措施。对预算外收入如实申报、按时足额上缴的单位,其支出预算优先审批,优先拨款,并在核定次年支出预算时,适当调增;对不按时足额上缴的,区财政将停止其各项拨款;对不使用统一票据,采取私设“小金库”、造假帐、公款私存等手段转移、截留、挪用、私分收入的,按违反财经纪律处理,情节严重的,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责任者的法律责任。
自实行上述办法以来,寒亭区已有516.4万元预算外资金上缴到区财政,并按照预算内管理的程序参与运行,至今还未发现违反财经纪律的单位和个人。
山东潍坊市寒亭区委宣传部 徐卫平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