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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院举行一百九十六次政务会议 通过一九五四年国家经济建设公债条例 将提请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批准颁行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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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3-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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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政务院举行一百九十六次政务会议
通过一九五四年国家经济建设公债条例
将提请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批准颁行
【新华社七日讯】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第一百九十六次政务会议在三日下午举行。会议讨论了和通过了“一九五四年国家经济建设公债条例”和“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关于发行一九五四年国家经济建设公债的指示”。“一九五四年国家经济建设公债条例”将提请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批准后颁行。
此外,会议听了和批准了中央人民政府建筑工程部万里副部长所作的关于中央建筑工程部目前工作情况和今后任务的报告。会议并通过了各项任免名单及提请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批准任免的各项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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