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颇费思索的金融协议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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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5-09-04
第7版(国际)
专栏:经济札记

  颇费思索的金融协议
何刚
7月28日,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国在日内瓦就开放金融市场达成一项全球金融服务贸易协议,参加的成员90多个,占全球金融市场的90%。该协议由欧盟主持完成,1996年8月正式生效,有效期至1997年底。
为达成全球金融服务协议,有关国家的磋商历时近9年,经过了时段不等的“上下两半场”和一个月的“加时赛”。谈判始于1987年,当时称全球多边金融服务贸易谈判,是乌拉圭回合谈判的重要内容之一。谈至1993年底,当乌拉圭回合谈判在马拉喀什谈成签字时,全球金融服务贸易谈判“上半场”尚无眉目。
于是,有关国家将金融谈判抽出来,在关贸总协定签字后单谈,并规定以1995年6月30日为最后期限。在“下半场”,由于被纳入新成立的世贸组织的框架之内,谈判步伐大大加快。但此时美国的态度却发生突变,认为韩国、印度、埃及和东盟等发展中国家金融市场准入的承诺未达美国的“标”。而这些国家则表示,有关承诺不可能脱离本国国情,如果为了达美国的“标”而妨碍本国经济发展,不如不谈。美国威胁说,如不让步它就罢谈。今年6月下旬,谈判在日内瓦陷入僵局。
为促成世贸组织成立后主持的第一个全球性谈判,世贸组织贸易和金融委员会决定让谈判“加时”一个月。因美国6月29日拂袖而去,欧盟次日经过紧急磋商,决定寻求达成一项没有美国参加的全球金融服务贸易协议。欧盟理事会本着“无歧视、自由化”的精神,在“加时赛”里取得日、加、韩等关键性国家支持,终于使全球金融服务贸易达成协议。
此次全球金融服务贸易谈判所达成的协议主要有三个方面:参加国承诺增发许可证,便于更多的外国金融及保险机构进入;确保外国金融及保险服务机构可以平等地参与当地金融、保险及证券业务;取消外国金融及保险服务机构工作人员在国籍及公民身份等方面的限制。
不难看出,协议为各成员在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服务领域的海外投资经营提供了更多的机会和保障。用欧盟副主席布里坦的话说,这项协议“将通过为各公司提供优惠资本而使全球市场的金融渠道畅通”。全球金融服务领域有多大规模?据欧盟的资料,全球银行总资产20万亿美元,银行存款20万亿美元,保险业务总额2万亿美元,股票市场资本10万亿美元,上市债券的市场价值10万亿美元。
在谈判“上下两半场”,美国当仁不让地“驾车”,以便使谈判能最大限度地有利于自己,尤其是促使韩、埃、印及东盟等发展中国家作最大让步,让美国金融服务业进占亚太市场。欧盟、日本、加拿大等则努力“推车”,希望达成协议后也能利益均沾。
美国在最后期限前“罢驾”,欧盟便从“推车”转为主动“驾车”,继续一个月的“加时赛”。日本不愿明确支持欧盟主导的“没有美国参加的金融服务协议”,使欧盟“驾车”艰难。有舆论认为,如果欧盟后来争取不到韩、加等国支持,日本则很可能“罢推”。
再看谁在“白搭车”。美国6月底“罢驾”时称,一些发展中国家既想在美国开放金融市场时“白搭车”,又希望保护国内市场,美国没有义务为他们“驾车”。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后来达成的协议却使“罢驾”的美国“白搭车”,因为根据这个协议,参加国将向世贸组织所有贸易伙伴(包括美国)平等开放市场。
这事实上是一项非歧视性的过渡性协议,但美国却只承担部分义务。世贸组织工作委员会正继续努力,争取在1997年底过渡协议到期时,达成新的全球金融服务贸易协议。值得注意的是,这个过渡协议也是第一个没有美国全面参加的全球性贸易协议。作为世贸组织重要成员,美国本应积极推进全球贸易谈判,承担更多义务。事实却恰恰相反,美国一直试图多捞好处,未能如愿,便不顾多数国家的意愿,竟然在最后期限前“罢谈”。联系到美国动辄宣布制裁,粗暴启用歧视性的“301条款”,大搞贸易报复,这不仅是对世贸组织倡导的“贸易自由公平原则”的莫大讽刺,同时也表明,美为巩固其大国地位,竟不惜损害别国利益,破坏全球贸易的自由与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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