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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企业“三假”行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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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5-09-04
第9版(读者来信)
专栏:呼吁

  警惕企业“三假”行为
中国人民银行湖北孝感市支行最近对城区百户企业资产营运状况进行调查,发现一些企业经营者,为了小团体和个人的利益,无视国家财经纪律和统计法规,授意或暗示企业财务人员做虚假会计凭证,列虚假销售利润,制虚假财务报表,造成企业财务报表数据严重失实,不能客观反映企业生产、经营、销售状况,增添了党政、金融、财税等部门检查监督企业信贷资金营运、投资效益的难度,给国家和集体利益带来严重危害。“三假”行为主要表现为:
虚假财务。一些企业领导人根据某些需要人为决定成本和利润高低。他们为了使利润指标考核达标,个人获得上级奖励,绞尽脑汁降低成本,隐瞒缓报清摊费用,少提甚至不提固定资产折旧,造成企业虚盈实亏的假象。还有一些企业为了应付税务部门的检查监督,少缴增值税和所得税,不惜扩大产品成本,有的甚至花钱买发票。这些企业往往编制几套财务报表,用于应付上级主管部门、银行、税务等部门的检查监督和管理。
虚假销售。有的企业为了给人造成每年销售额都有所增长的印象,兄弟单位之间相互串通,相互“照顾”,应付各级部门检查监督,互开产品销售发票,扩大产品销售额。
虚假劳资。调查中还发现少数企业法人代表及骨干,尽管他们享受着比一般员工或企业平均收入高出数倍的待遇,但为了个人利益,还是想方设法虚立工资花名册,吃空额,充实私设的小金库的活动资金,随时弥补“招待费”、“业务费”和厂长经理专用基金赤字。
呼吁政府有关部门加强对企业资产营运情况的检查,采取得力措施,制止“三假”行为。
中国人民银行湖北孝感市分行孝南区办事处陈振生杨德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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