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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种事件引起汝城县领导重视查清事实依法严惩责任者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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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5-09-06
第3版(经济)
专栏:假种事件追踪报道

  假种事件引起汝城县领导重视
查清事实依法严惩责任者
本报长沙9月4日电记者周泓洋、彭俊报道:假稻种坑农事件在本报披露以后,引起强烈反响。湖南省政府对此高度重视,有关领导同志及时批示,要引起高度重视,依法作出严肃处理。省农业厅迅速派出调查组,汝城县宣布立案审查,并成立了专案领导小组和办案小组,业已收审了有关人员,刑事侦查工作正在紧张进行。
据省农业厅调查组反映,三江口种源公司是湖南省三江口边境经济特区贸工部的一个下属企业,是由祝和孝个人申请,于1993年8月20日办理了企业法人申请开业登记注册,并同时领取了“营业执照”,主营杂交水稻种子。“种子经营许可证”于1994年5月6日由县种子管理站补发。“种子质量合格证”由祝和孝本人填写,“植物检疫证”是由祝和孝执江西宜春植检站产地检疫证书到汝城县农业植保站开据的。
汝城县在得到消息后,县委、县政府对此高度重视。8月23日组成调查组,8月28日召开县委常委会,宣布立案审查,并成立了由主要领导同志组成的、有11个部门参加的专案领导小组和办案小组,当晚便收审了其财物。据汝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提供的材料表明:“据该公司(指三江口种源公司)的资金来源、营业场所、财务管理状况,该公司并不具备全民所有制企业的性质,实际上只是由几个农民自发组成的合伙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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