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狠狠打击盗版者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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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5-09-11
第4版(要闻)
专栏:人民论坛

  狠狠打击盗版者
郭宝平
八月二十三日“人民论坛”《何来“陈猜秀”、“陈独透”》一文,批评《从领袖到平民——陈独秀沉浮录》一书把陈独秀印成“陈猜秀”、“陈独透”等等,“人名错得一塌糊涂”。岂知被点名批评的中国档案出版社也是受害者!原来这本书已被人盗版,而“人名错得一塌糊涂”的,正是盗印本。
档案出版社当然不是受害的唯一一家。近几年来,盗版问题时有发生,尽管有关部门加强了这方面的管理,情况愈来愈好,但由于治理盗版是一个综合性管理,短时间难见很大成效。现在,出版社出版一种销路看好的书,高兴之余,仍然免不了提心吊胆,生恐被盗版。一旦被盗,不仅经济利益被侵夺,而且由于盗印本常常错误百出,使得出版社乃至著作权人声誉大损。这简直成了出版界的一块心病,而且到了防不胜防的程度。《围城》被盗,盗印本错误百出;《孽债》被盗,错误千出;《张爱玲文集》被盗,盗印本不仅打入新华书店,而且堂而皇之地登上畅销书榜……盗版者甚至连《邓小平文选》都敢盗印,还有什么书能够吓住他们呢?
盗版者危害甚烈,比那些溜门撬锁的窃贼危害更大。因为他们盗窃的是特殊商品,往往一次出击,便能捞到数万、十数万、数十万元,并不比一般窃贼“收获”少。而受害者不仅是出版社,还有著作权人和广大读者;不仅物质上,而且精神上都受其侵害。其结果是,严重打击了精神生产者的积极性,影响出版事业的进一步发展和繁荣。
盗版者之所以胆大妄为,笔者以为,首先是打击力度不够。试想,如果一户居民、一家银行被盗去数万、十数万、数十万元巨款,公安机关肯定会下力气侦破,使窃贼受到法律的严惩。但是,对于搅得出版界鸡犬不宁的盗版者,却未能引起同样的重视,下同样的力气。即使盗版者被查获,其赃款之巨不亚于一般的窃贼,往往也不会受到同样的惩处。
打击盗版者,应对印刷者和销售者提出要求,明确责任,凡印刷、销售盗版书号,应依法惩处。这就要求有关管理部门和新闻传媒,对于刚刚上市的盗印本及时曝光,给读者和销售者提供识别信息,给管理部门提供打击线索。
总之,要正视盗版盗印的严重危害,对盗版者同仇敌忾,更要强化和健全打击盗版盗印的法规制度。不只使盗版盗印者成为过街老鼠,更重要的是要有抓住过街老鼠、找到过街老鼠、打击过街老鼠的办法。只有这样,才可能更好地保护我们民族的智力创造和精神生产,更好地促进国际间的文化交流。(本栏编者的话:我们在编发《何来“陈猜秀”、“陈独透”》一稿前,未与中国档案出版社核实情况,以至给他们造成不良影响。在此特向中国档案出版社和广大读者致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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