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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期承包”弊端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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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5-09-11
第10版(农村经济)
专栏:来信

  “短期承包”弊端多
编辑同志:
目前,有一些乡镇企业为摆脱效益低或严重亏损的困境,采取了一种所谓“短期承包”的做法,应当引起农金部门和有关方面的重视和警惕。
这种“短期承包”的做法是:撇开原企业所欠银行的各种债务,由原企业的少数人(大多数是领导)承包亏损企业。承包时间少则三五个月,多则七八个月,大都是在企业生产与销售的旺季。在承包期内,除向有关管理部门上缴部分管理费外,其余所得利润全归承包人。
这种承包经营做法,表面上看来使企业重新启动,其实,在这种现象背后,掩盖着国有和集体资产严重流失的一个巨大漏洞。一是银行债务被变相悬空。二是企业资产严重流失。企业被重新承包后,承包人为实现“企业短期效益”,在承包期内,一不投资添置机器设备,二不提取固定资产折旧费,三不向原企业上缴所创利润。承包期限一到,承包人一拍屁股就走,企业一点效益没得到,只落得厂房更加破损,设备更加陈旧,机器更加老化。不难看出,如此“短期承包”,只不过使少数承包人取得了“短期效益”,而银行债务越拖越沉,企业亏损越来越重。
诸如“短期承包”的做法,对于银行和企业的资产安全来说,无疑是非常危险的,必须予以制止。
安徽省农业银行淮北支行高岳办事处谢敬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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