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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情达理期限宽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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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5-09-12
第7版(国际)
专栏:

  通情达理期限宽
本报记者刘爱成
记得刚到美国不久,朋友们开玩笑:如果今晚准备参加宴会,赶快去买套高档西服,明天再退还给商店,保险分文不少。这些虽是笑话,但说明在美国退货是非常方便的。
我留心观察,发现美国的商场确有独到之处:一般商场都设有顾客服务处和退货台。在一家百货商场的服务台前,我看到两张告示,一张是总经理致顾客的信,上面写道:我们的销售直至您完全满意为止,如果您有任何的不顺心,请尽管退货,我们将非常高兴地为您替换或原价退款。另一张则是退货的具体规定和办法:顾客在购物后30天内,如对商品不满或感不适,可凭发票原价退货。如果发票丢失,或有发票但已超过30天者,允许退货,但不退现款,仅给退货凭单。退货单上注明退款金额,顾客可把它作为现金使用,在该商店的所有连锁店购买任何商品。
读完告示之后,我看到一位女士正在退一件白色连衣裙,看上去皱皱巴巴不像新的。退货员说,这衣服好像已经洗过。顾客从容答道:是洗过,洗后缩水,不再合身,才来退货。退货员要过发票,原价是19美元。退货员给她一张7美元的退货单。事后退货员告诉我,她之所以接受这位顾客退货,是因为该店有此规定:顾客买了该店的衣服,如因洗后缩水或掉色均可退货。“我们明知道这种衣服退回来不可能再拿到衣架上去出售,但为了本店的信誉,我们必须按规定办”。她接着说,由于这件衣服是顾客一个月前买的,超过了退货期限,且又穿洗过,我们只能按比例折价退款。
在一家西尔斯连锁店,女经理告诉我,退货业务也是商业的一种竞争,因此各店的退货规定也有不同。“在本店购物只要你觉得不满意,只要有发票,商品无损伤,随时可以来退货。原价退货的期限不是30天,而是3年”。她举例说,有位顾客,1994年4月在这里买了一个皮挎包,并且已经使用,刚才她来退货,我们经过观察觉得这个皮包确实是因质量问题而绽线,准予退货。
在它隔壁的一家商店,有发票退货期限可以达到5年。该店一位副经理也举了一个例子:前不久有位顾客来退她4年前买的一双皮鞋,由于她有发票,鞋子也没有穿过的迹象,连盒子都保存完好,我们无话可说,接受退货。
珠宝等其它贵重物品商店也是这样。一位珠宝店的老板告诉我,他的店退货期限为30天,并随手拿出该店的空白发票给我看,原来每张发票上都印有退货的详细说明。在一家照相器材店,售货员说,该店的照相机和摄像机,10天内可以按原价退货,30天内可以更换。
在美国,从商店“退货”能看到竞争,更能看到商业道德。商店已经自觉养成了这种保护消费者利益的良好习惯。因此,有的商店甚至在倒闭关门前仍然不忘为顾客退货。比如美国伍德沃德连锁店将于10月份彻底关门。最近我经过该店门前时发现,两边的告示异常醒目:由于本店即将关门,9月9日是本店退货的最后期限,要退货的顾客务必在此日之前办理退货。 (本报华盛顿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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