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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经营好处多——访雷列亚斯克农业公司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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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5-09-13
第7版(国际)
专栏:罗马尼亚通讯

  联合经营好处多
——访雷列亚斯克农业公司
本报记者张志鹏梁晓华
夏收前后,记者两度走访了罗马尼亚奥尔特县雷列亚斯克乡,那里的适度规模经营情况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雷列亚斯克乡离首都布加勒斯特150公里,位于半山区和丘陵地带,以经营果树、小麦、玉米和向日葵为主。该乡过去是一个农业生产合作社,有1600公顷耕地,3200户人家。1989年以后,合作社被解散,土地、牲畜分给了个人。
1992年,原合作社主席斯陶埃同一些农民自愿组织起“雷列亚斯克农业公司”,联合经营土地,由斯陶埃任经理。该公司现有400公顷耕地,220户人家。
斯陶埃50多岁,中等身材,显得很壮实。他说话时,黑红的脸上露出憨厚的笑容。他向记者介绍说,该乡还有另两家这样的公司,每个公司约有300户人家。这些农业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农民以分得的土地入股,没有“蚀本”的风险,不承担经营的责任,到年底分红,平时参加劳动还有工分收入。
据斯陶埃介绍,他们这家公司共有管理人员4人,除他外,还有会计师、管理员、机械师各1名。管理人员按月拿工资。公司在连成一片的土地上进行大面积、机械化小麦耕作,由国家免费提供每公顷180公斤良种和用于改良土壤的5吨肥料。在玉米、向日葵等作物需要进行田间管理时,农民每出一个工,得工分8000列伊。公司收入的30%用于年底分红,其余的用于支付各种生产消费和扩大再生产。
在罗马尼亚,目前除了以农业公司的形式合作经营土地外,其余的农民以家庭协作和个体经营两种形式耕作。在向农民提供后勤保障方面,罗政府的政策是有倾斜的。不论以哪种形式经营,凡与国家粮食公司签定售粮合同者,国家在粮食收购上一视同仁,但在其它方面,由于个体经营者分散的特点,国家在种子、肥料的提供和运输上,只能对联合起来的农业公司实行优惠待遇,客观上造成个体经营者孤立无助的局面。因此,与个体经营者相比,农业公司的庄稼长势和收成自然高出一筹。
麦收前,我们就亲眼看到,斯陶埃这家公司的大片小麦长得密实茁壮,显然胜过旁边个体的麦田。据斯陶埃介绍,他们公司的农业产量连年上升,1994年小麦平均每公顷2500公斤,今年则达到3000到5000公斤。
斯陶埃介绍说,他们这里虽不是富裕地区,但生活一天天在好起来。如今他们公司成员的收入,比合作社后期要多10倍。现在,乡里1/4的家庭有小汽车。国家规定,凡在过去合作社劳动10年以上者,现在都享受社会保险。因此,这里大多数农民都享受退休金和免费医疗。
由于罗政府对农业实行政策倾斜,农业的适度规模经营很快显示出了优越性。尽管如此,目前罗马尼亚个体经营仍占大多数,他们正面临许多困难。斯陶埃认为,影响个体经营者参加农业公司的主要原因是担心分得的土地再交出去,政策一变,拿不回来。
(本报布加勒斯特9月11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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