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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东功能开发出台新政策全国各地各部门可到浦东设外贸子公司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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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5-09-13
第1版(要闻)
专栏:

  浦东功能开发出台新政策
全国各地各部门可到浦东设外贸子公司
本报上海9月12日电记者萧关根、李勤报道:浦东由基础开发转向功能开发的一项重要政策——“允许各地、各部门外贸企业到浦东设子公司”,共用政策,共享口岸,共创市场,共建外贸新格局,日前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并于今天在此间正式对外发布。
根据这一新的功能性政策,凡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国家有关部门的、经外经贸委批准赋予经营权,且前两年年均出口创汇超过1亿美元的外贸公司和年出口创汇超过2000万美元的生产企业,均可在浦东新区设立子公司,由新区经贸局统一受理审核。这一政策实施后,将更好地发挥浦东开发开放的“龙头”地位以及上海作为经济中心城市对长江流域和全国经济的辐射作用,加快中国对外贸易与国际的接轨。符合条件的全国各大外贸企业在浦东设子公司,将变“借船出海”为“造船出海”,变划地区经营为跨地域经营,变市场单一为市场多元,提高全国外贸层次,增强外贸企业“集团作战”的能力,充分挖掘外贸生产力。
据介绍,上海及浦东新区对落户的外贸子公司在审批、工商登记、税务登记等方面将简化办事程序,实行高效优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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