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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男女间新型伙伴关系——访欧盟代表团团长弗林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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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5-09-14
第2版(世妇会专页)
专栏:

  建立男女间新型伙伴关系
——访欧盟代表团团长弗林
本报记者郑园园
由欧洲15国组成的欧洲联盟,以正式代表身份参加了本次世妇会。团长是负责社会事务与平等机遇的欧洲委员会委员、爱尔兰籍的帕德雷格·弗林。
我在长城饭店见到了弗林先生,我问他:“身为男性,躬逢妇女盛会,一定有些独特的感受?”他朗声笑了起来,反问我:“难道这只是一个女人讨论女人问题的会议?我不相信涉及妇女的问题只能在妇女之间讨论。如果这样认识问题,就大大降低此次北京会议的重要性了。”
同他深入交谈之后,我明白了,他完全有理由这样回答我。作为欧盟主管社会事务的官员,他为争取妇女的平等权、发展权做了大量的工作。弗林先生高兴地告诉我,今年,欧盟进一步贯彻执行《内罗毕战略》,新选举的欧洲委员会,女性成员增至5位,为历届最高数目;欧洲议会中的女议员,已占议员总数的27%,这个比例居世界前列;欧盟成立了一专门小组,审查在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等领域,贯彻男女平等原则的状况。另外,关于落实平等地位的第四个“行动纲领”(1996—2000)将在年底制定完毕。
谈及“行动纲领”,弗林先生介绍说,从80年代开始,欧盟就制定了以妇女政策为内容的长期计划,已经完成的第三个“行动纲领”以帮助妇女提高经济地位为目标,由欧盟出资对妇女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出资帮助她们创办企业,开展合作项目等。第四个纲领将以推动妇女参与决策过程为目标。他认为,10年来,欧洲妇女朝着“平等、发展、和平”的大目标前进,但是,步伐还很缓慢。原因大致有两个,一是欧洲虽然有了全面的法律,它涉及到妇女的全部权益,但从法律条文变为现实还有一个过程,实行起来也有困难、阻力;二是观念的问题,男性还没有把女性当作真正的伙伴。
“我赞成蒙盖拉夫人在大会发言中提出的建立男女伙伴关系的倡议。”弗林先生认为,男女间新型的伙伴关系,应建立在平等权利、平等参与、分担责任的基础上,它涉及到公共与私人生活领域的男女关系,包括个人之间的、也包括决策部门男女间的关系。他特别提倡决策部门的伙伴关系,因为“妇女完全平等地参与决策自然会导致决策领域里的民主平等。”弗林认为,要建立这种伙伴关系,关键在于男性的支持。“如果男人们认识不到他们也应该关心男女平等,认识不到男女应该平等地参与生活各领域的变革已经迫在眉睫,那么,我们就不可能在平等方面取得进展。”
他说,欧盟还有意将伙伴关系扩展到南北关系中,在欧盟对南方国家的援助中,特别要考虑到改善南方妇女的处境。
采访结束时,弗林告诉我,北京给他留下了美好的印象,这里的人亲切友善,有幸福感。他希望这次大会的决议能很快落实到现实生活中,使全世界的妇女都能在日常生活中感受到这次大会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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