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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经贸部公布拟对美贸易反报复清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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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5-01-01
第2版(经济)
专栏:

  外经贸部公布拟对美贸易反报复清单
新华社北京12月31日电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今天发表公告,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拟对美利坚合众国的贸易反报复清单。
公告说,鉴于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不顾我国在保护知识产权方面所做的重大努力,单方面公布拟对我国出口美国的电子、玩具、鞋、箱包、发电机、自行车、手表等价值28亿美元的产品实施贸易报复,将使我国对外贸易蒙受重大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第七条的规定“任何国家或者地区在贸易方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采取歧视性的禁止、限制或者其他类似措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该国家或者该地区采取相应的措施”。对于美国的贸易报复措施,中国将不得不采取如下反报复措施:
一、对于进口产于美国的各种游戏机、游戏卡、录音带、激光唱盘、烟、酒、化妆品加征100%关税;
二、暂停进口产于美国的电影片、电视片及其录像、激光视盘;
三、暂停与美国音像制品协会、国际知识产权联盟、商业软件联盟的贸易合作关系;
四、暂停受理美国音像制品制造公司在华设立分支机构或办事处的申请;
五、暂停受理对美国化学、药品制造商根据我国《化学、药品行政保护条例》所提出的申请;
六、暂停与美国公司正在进行的大型汽车合资项目的谈判;
七、暂停受理美国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在华设立投资公司的申请。
公告说,上述措施拟于美国正式执行对中国出口报复时生效。公布以上初步反报复清单意在广泛征求各界人士的意见和有关建议,公告确定的征求意见的最后期限为1995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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