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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人砍价失身份吗?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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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5-09-15
第9版(读者之友)
专栏:

  军人砍价失身份吗?
我以前上街买东西不善于讨价还价,因此常常遭到妻子的埋怨,说我净花冤枉钱。前些天,我在一家服装精品屋,亲眼看到一个顾客以480元的价钱,买下了标价1500元的一套西装。又有一次,我陪妻子逛市场,她看中了一条连衣裙,摊主报价135元,结果被妻子砍到60元成交。通过这两件事我明白了,现在许多商贩报出的价水分太大,不砍价就会白白“挨宰”。
以后,我每次上街买东西,只要觉得价格不对头,都要砍价。不过我这样做却经常遭到摊主的讥讽,说军人砍价小气、失身份。我真不明白,军人的钱和大多数人的钱一样,也是自己的劳动所得,别人砍价理所当然,军人砍价就失身份吗?
山东即墨市驻军某部政治处王光唐
正如你信中所说的:军人的钱也是自己的劳动所得。既然如此,那凭什么眼睁睁地让小贩“狠宰”?花钱精打细算,是节俭而不是小气;用精明和经验砍掉小贩所报虚价,是维护自己的正当利益,抵制欺诈和牟取暴利的行为,对社会也有益,这样做有什么掉价的?小贩之所以讥讽你,大概是出于两方面的原因:一是本想多蒙你点儿钱,而你却不上当,有点儿恼火;二是在他们心目中(包括在大多数人的心目中),军人的确有着与常人不同的良好社会形象,似乎不会像一般人那样在钱的问题上较真儿。
平时,我们常常能听到诸如“你还是个解放军呢”、“你还是个老师呢”之类的说法。这既表明了说话者对某个具体事情的当事人的不满,也表现出对当事人所从事的职业整体形象的肯定。所以,你应该为自己是一名军人而感到光荣和自豪,时时处处注意用自己的行动维护军人的形象和荣誉。如扶危济困,见义勇为,为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不惜牺牲自己的一切等等。同时还应具备明辨是非和事理的能力,不要让一些世俗偏见束缚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如,据理力争不等于斤斤计较;面对危及自己生命的犯罪行为,采取正当防卫手段,是法律赋予每个公民的权利,与军人在一般纠纷中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的原则并不矛盾等等。
本版编辑 涂晓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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