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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如何由弱变强——访北京农业大学教授郑大豪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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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5-09-15
第10版(农村经济)
专栏:专家访谈

专家指出,要想农业由弱变强,必须走横向联合和纵向联合之路。横向联合:先联合起来销售产品,再逐步扩大生产规模;纵向联合:使农业生产与农产品运销环节联合起来,合理分配从生产到销售全过程的收益。
  农业:如何由弱变强?
——访北京农业大学教授郑大豪
本报记者夏珺
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社会对农产品的需求须臾不可或缺。但近年来,农业在我国经济中的弱质性表现愈发明显。原因究竟何在?农业能否由弱变强?记者就此走访了北京农业大学教授郑大豪。
农业弱质性的成因
在一般人看来,农业弱质性的成因首先来自不利的自然条件、灾害的发生。郑教授认为,形成农业弱质性最重要的经常性因素并非自然条件,而是农业处于农产品消费、销售、加工、运输、生产这个链条的末端。农业生产以上的运销等环节都可以根据消费市场的需求或上一环节的需求,迅速调整自身的生产与经营,只有农业处于产销链末端这个最被动的位置上。农业根据上一环节的需求、价格做调整,也须等到下一个生产周期,而就我国大多数农产品来说,这个周期是一年。那么,一年内不符合上一环节需求的产品就会给农业带来损失。
形成农业弱质性的第二位且具普遍意义的原因,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处于产销链末端的农产品需求价格弹性很小。农产品收获了,或畜产品饲养到了出售的最佳期,由于产品的生物特性所决定,必须及时售出,以减少超期贮存或饲养造成的损失和负担。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生产经营活动以赢利为目的,而农产品由上述特性决定,几乎无法在交易中对上一环节进行平等的讨价还价,因此很难维护自身的利益。
郑教授还谈到,我国目前有许多因素还在加剧农业的弱质性。首先,仍是以农业积累支持工业的发展,工农业产品价格剪刀差仍在扩大,农产品对农用生产资料的价格比仍不利于农业。其次,国家对农业的投入减弱。据国家统计局公报,农业投资所占比重1990年为2.8%,到1994年已降到1.9%。第三,农村产权不明晰,给侵犯农业与农民利益的行为造成可乘之机,农民负担沉重。第四是农业经营规模特别小,劳动生产率、商品率低,收入少,几乎不可能靠自身积累进行重大技术改造,分散的农户不易获取有效的经济信息,生产常处于盲目状态。这些因素都在加剧农业的弱质性。
农业弱质对国民经济的影响
农业弱质,不仅损害自身,而且影响几乎所有的经济部门,影响整个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
农业弱质影响国民经济其它部门的最重要的渠道是农产品的供给量及其价格。郑教授认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农产品供给量与其价格之间存在着这样一种函数关系:本期农产品价格高,下一周期农产品供应量就大;本期价格低,下期供给量就减少。尤其是粮食,其供给量和价格的函数关系十分敏感。从粮价开放以来的粮食市场上可以观察到这样的情形:粮食若比正常供给量减少1%,价格就可能上涨10%。资料表明,去年粮价实际涨幅相当于粮食产量减幅的10多倍。粮价上涨必然会引起连锁反应,从价格方面对国民经济造成冲击。
农业弱质导致农民与其他从事农业的人收入低,这又会从两方面对国民经济产生消极影响。一是引起农业生产所必需的资源如土地、资金、劳动力等的外流,而资源外流又会导致农业弱质性的恶化。二是由仍占我国人口大多数的农业人口形成的市场缩小,从而影响第二、第三产业的发展。郑教授忧虑地说,这两种途径引发的不利经济形势相互作用,将使国民经济陷入恶性循环,这将是我国国民经济健康发展的一大隐患。
  对策及建议
该如何减轻、克服农业的弱质性呢?郑教授提出了两个“联合”的建议。
一是横向联合。帮助农户与其它小农业生产单位联合起来,先联合起来销售产品,再逐步扩大生产经营规模。在任何情况下,农业处在农产品产销链末端的地位都不可能改变,而只能采取措施减轻其对农业的伤害。可实施的办法是帮助分散生产经营的农户与其它小的农业生产单位自愿联合起来销售自己的农产品,最大限度地取得对农产品收购商的讨价还价能力。以共同声音说话的较大卖主,在进行交易时,显然比单个农户有力得多。目前,各地在探索的“农户+农户”、“专业合作社”等扩大经营规模的尝试,对于减轻农业处在产销关系中被动地位造成的弱质性是十分有效的,有关部门应给予积极的支持与帮助。同时,对农产品的买主,包括国家指定的收购机构和完全以赢利为目的的农产品经营单位,也须进一步加强管理。
二是纵向联合。使农业生产与农产品运销环节联合起来,合理分配农产品从生产到最终销售过程中的收益。农业生产及其产品各运销层次的共同利益,要求在农产品生产经营链上的各层次应取得大体相同的利润率。而目前的情形是,农产品运销层次可以取得大大高于农民与农业生产单位的利润率,但他们付出的劳动与艰辛却大大少于农民,这在经济上削弱农业,在道义上也是不公平的。解决这个问题的办法是组建农民自己经营决策的,与农业生产联合经营的经济实体。这种模式在国营农场中较多。近年来,不少乡村也有了这种模式,如“农工商一体化”、“产供销一条龙”、“公司+农户”等等。事实证明,这是减轻农业弱质性的很有效的手段。
此外,明晰产权,明确责、权、利,调动农民稳定的生产积极性,增加对农业的投入,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稳定地转移农业剩余劳动力等,也是减轻、克服农业弱质性的必要条件。郑教授说,重视解决农业的弱质性问题,使之由弱渐强,已迫在眉睫,刻不容缓。(附图片)
压题照片为云南元阳县哈尼族梯田。
本报记者 任维东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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