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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处理呆滞物资时不应把有用器材卖给私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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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3-12-13
第2版()
专栏:读者来信摘要

在处理呆滞物资时不应把有用器材卖给私商
编者按:积极地合理地处理呆滞物资,使这些积压着的物资能够投入生产或者变为生产资金,这对于增产节约有重要的意义。但是,某些单位在处理呆滞物资时片面强调“处理快”,而不分物资品种,不择购货对象,把国家生产需要的重要物资随便卖给私商,结果把好事办成坏事,使国家遭受了损失。下面发表的两封读者来信,就揭发了前衡阳铁路管理局和山西地方国营长治企业公司处理呆滞物资时的这种错误行为;这两个事件,虽然已由有关上级领导机关进行了检查或处理,但还值得其它正在进行处理呆滞物资工作的单位引为教训。
为了使呆滞物资真正得到充分而合理的处理,各单位在处理时必须采取积极而又慎重的态度。因此,各企业单位能够利用的,应先在内部调剂使用(其中由于进货多而造成部分积压的,可由各单位保留),遇有多余时,可以提由当地财委组织各系统间调配利用。可以在市场销售的物资,应拨交商业部推销,不得直接拍卖推销。经过以上处理,仍有剩余时,应由各单位自行处理,其中应销毁的,经过复查鉴定后应即销毁,拨交钢铁生产单位作原料利用(有些物资销毁作原料虽颇可惜,但再放下去损失更大,更难利用,不如早销毁)。
前衡阳铁路管理局竟把国家控制物资公开出售
读者周尊博来信:前衡阳铁路管理局(现改为广州、柳州两铁路管理局)于去年年底和今年第一季度奉铁道部指示,处理一批多余的呆滞材料,作为节约的资金上缴国库。但是,负责这一工作的干部没有好好地领会指示的精神,错误地采取了不分物资品种、不择购货对象的“大量推销”的做法。
推销的方式是形形色色的:开始,他们用汽车把材料运到街上,大做广告,公开出售。后来,他们感到光这样推销为数有限,于是就向当地政府领取执照,到街头摆摊和设立门市部,并参加物资交流大会,公开对外“营业”。他们为了进一步扩大推销,索性把材料仓库变成五金商场,任何人均可进库看料买货。甚至他们还将材料改头换面,把好料当作坏料、旧料当作废料、整料割成零料出卖。尤其严重的是,后来他们竟发展到完全不顾政策法令和本身的供应任务,把国家统一分配禁止出售的物资也卖给私商了。上海有些商人买了这种物资后,办不了出入口手续,他们就以铁路内部调拨料为名,代私商把这批货物装上火车运往上海交货。
这些材料是不是真的没有用呢?不是的。该管理局所属某专用线急需滑车,几次向材料仓库请领;仓库工作人员推说“没有”,却把滑车卖掉了。某车辆段需要车钩,材料部门却把仅有的一些车钩也出卖了,使这个车辆段只好停工待料。这样做的结果,有用的五金材料和进口物资大部卖光,真正呆滞料仍旧积压未动,而某些下一季度所需要的材料又须向上级部门请购,甚至刚由天津运来的一百十吨材料也卖掉了一半,后来,又把残旧的机车、客车、货车也加以解体而出卖了。这样的事情出现在负责交通运输业务的铁路机构,看来似乎是不可相信的,但这却是事实。
本来,处理积压多余的呆废材料,把死物变成有用的资金,这是十分必要的。但处理这件工作必须采取慎重负责的态度,应该结合生产来进行,应该在充分利用的原则下,把一切可能利用和经过加工可以成为有用的材料利用起来;同时应该通过这次处理工作来发现物资积压的原因,从而改进今后工作,以节约资金,避免浪费。前衡阳铁路管理局负责处理这个工作的干部既不学习国家政策法令,也不研究铁道部的指示,而是在“邀功图奖”、“露一手”的错误思想指导下,不择手段、违法乱纪地把处理呆滞材料变为“拍卖家当”,以致造成了国家财产的重大损失。这件事情,中央铁道部已经作了处理。但是,在目前各地进行增产节约和积极处理呆滞材料的时候,我们应该从这件事中吸取沉痛的教训。
山西地方国营长治企业公司擅自出卖国家有用的物资
山西长治市财政经济委员会武艾巍、商业科张三明来信:山西长治企业公司(地方国营)违反呆滞物资处理原则,把国家控制的物资卖给私营厂商,给国家造成损失。十月二十六日,该公司所属华丰铁厂卖给上海私营华丰汽车厂、长城轧铁厂一批呆滞物资,其中有六呎元车七部,三呎龙门刨二部,铣床三部,手搬铣二部,水泵二部,柴油机三部;铁道轨一万九千七百七十九公斤;钢丝绳、六楞钢、弓字板钢等五十种,达五十多吨;卖价共二亿九千八百八十万零四千七百五十元。当长治市财委发觉后查询时,该公司供销科长史腾珠向财委代主任王树芳说:“这批呆滞物资大部分是灰生铁制造的;虽然有些是机器类,但短缺零件,不能使用,也没有修理价值。”他又说:“郑州等地好多私商来买,只因价格没有上海商人出得高,所以卖给上海商人了。”市财委当即用长途电话请示山西省财委;并依据一九五二年十一月省财委发来的“一九五二年度中央统一分配物资目录”进行查对,证实这批出售了的呆滞物资,有不少品种是属于国家控制的。值得注意的是,华丰汽车厂此次购货总值一亿二千多万元,可是购货人沈荣筹自称该厂资本总共只有一亿五千万元,这也是和购货能力不相称的。不难想像,所谓华丰汽车厂不过是私商沈荣筹做投机买卖的一块招牌。长城轧铁厂这次购货也同样没有当地人民政府的介绍信。
长治企业公司出售重要的国家呆滞物资给私营厂商时,既不经过长治财委检验核证,又未经过呆滞物资处理委员会的讨论,就擅自议定价格出售;而且,该公司出售这批物资没有完全卖成现金上缴国库,竟以货换货的方式,换了一辆作价九千四百万元的小吉普车。这也破坏了呆滞物资处理后收入立即上缴国库的规定,并且违反了企业增添固定资产的拨款规程。我们认为长治企业公司领导干部对这件事应作深入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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