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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代表阐述核问题原则立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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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5-09-20
第6版(国际)
专栏:

  我代表阐述核问题原则立场
●赞同改进防止核扩散保障工作
●支持和平利用核能和国际合作
●高度重视核安全和核废料管理
据新华社维也纳9月18日电(记者郭勇)出席国际原子能机构第39届年会的中国代表团团长、中国国家原子能机构主任蒋心雄18日在大会上发言,阐述了中国政府在防止核扩散、和平利用核能和保障核安全等重大问题上的原则立场。
蒋心雄指出,国际原子能机构作为联合国的重要专门机构,应该继续坚定地遵循机构《规约》确立的宗旨,在防止核扩散、维护世界和平与安全、加强和平利用核能的国际合作、促进世界各国,特别是广大发展中国家核能工业和核技术应用的发展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在谈到防止核扩散问题时,蒋心雄说,防止核扩散关系到世界的和平与安全,中国重视机构的保障监督工作,赞同机构采取适当措施改进机构保障体系的有效性和效率。但是,中国主张,改进的保障体系应体现公正、客观、合理、透明和切实可行的原则,新的保障措施应严格在机构《规约》和有关国际条约的范围内,在尊重国家主权、确保有关国家的正当权利的前提下得以实施。他强调指出,加强保障监督不应损害各国核科技和核能工业的发展,不能影响和平利用核能的国际合作,加强保障监督应防止歧视性,防止滥用保障情报和核查权力。他表示,中国关注新的保障措施所涉及的财政问题,希望新措施的引入不会增加成员国的负担,也不会影响机构其它活动的资金分配。
关于和平利用核能问题,蒋心雄表示,促进核能的和平利用及其国际合作,是机构《规约》确立的主要目标之一,对促进成员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的经济繁荣和社会发展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中国支持机构在做好原有技术合作工作的同时,逐步将技术合作的重点转向有助于持续发展并能保护环境的技术转让方面。中国希望机构在这些方面的援助活动能有助于最不发达国家摆脱贫困,同时呼吁国际社会,特别是发达国家能为最不发达国家多做些实事。中国主张,机构应面对新的形势,切实加强对技术合作战略方针和政策的研究,广泛吸取成员国的意见和建议,对技术合作活动给以战略性的指导。
蒋心雄在谈到保障核安全问题时强调说,中国政府一贯高度重视核安全和放射性废物的安全管理。中国认为,高水平的核安全和对放射性废物的妥善处置是核能工业持续发展的基础,也是公众能够接受核电的关键所在。中国政府高度评价机构近年来为加强核安全和放射性废物管理的国际合作所采取的一系列措施,并将继续积极支持机构的各项安全服务活动。中国认为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问题关系到全球环境保护,涉及子孙万代。中国将支持并积极参与《放射性废物管理安全公约》的起草工作。
会上,蒋心雄还介绍了中国核能工业的现状及发展情况。他说,中国政府重视核能工业的发展。
他指出,随着中国经济的高速增长,能源需求不断增加,作为重要能源之一的核能在中国将有较大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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