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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层次传销商品活动亟待规范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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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5-09-20
第9版(读者来信)
专栏:呼吁

  多层次传销商品活动亟待规范
目前,沈阳市有几十家工商企业在搞多层次传销活动,传销讲座在学校、俱乐部、宾馆及经营场所开展得热火朝天,参加传销者逾万人。
(一)
所谓多层次传销,是指工商企业以优惠条件,诱使消费者购买本企业一定数量的商品后,将其招募为传销员,再由其以同样方式发展更多的传销员的一种销售方式。这种销售方式去年春季传至沈阳,当时只有几家传销公司,几百人参加,传销的商品只有食品、化妆品、珠宝饰品等几种。至今年6月,传销企业已发展到四五十家,传销人员逾万人;传销的商品也由食品、化妆品、珠宝饰品发展到医疗、运动器械、日用生活品、保健品等几十种,有的竟然传销药品、墓地。参加传销者除待业人员外,还有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在职人员,包括医护人员、教师、离退休干部、工人等。 
 (二)
据沈阳市有关部门调查,沈阳市的传销企业都是无照经营或有照但超范围经营,因而存在很多问题:
偷漏税严重。一些传销企业传销商品不开发票或不开正式发票,借机偷漏税。大部分传销企业的传销员个人收入没有记载,许多人不缴个人收入调节税。不少外地到沈阳搞传销的企业不办营业执照,偷逃税款。
商品质低价高。有的传销企业传销的商品价格昂贵,高于市价一倍以上。如一家珠宝公司传销的钻戒每枚8000元以上,而行家认为该钻戒的市价应是2000元左右。南京姿丹娜沈阳分公司传销的有氧健康机每台3800元,而市场同类商品仅1600至1900元。去年最早在沈阳传销的一种食品是从香港走私来的,未经省、市有关部门检验。日前,我的一位朋友花270元买了一小盒(12袋)传销药品,据说可治牙疼、感冒、腹泻。我拿过一袋仔细查看,见上面只有英文品名,既没写成份、饮用量,又无产地等。
退换货制度不健全。不少传销企业无固定经营地点,消费者找不到退货的地方,有的企业干脆规定不准退货。
利用亲朋好友关系行骗。多层次传销是在熟人、亲朋好友中相互介绍进行的。为了赚钱,一些人便对传销的商品进行虚假宣传,严重损害了消费者利益。
(三)
今年6月,国内贸易部政策法规司条法处负责人来沈阳考察后评价说,沈阳市的多层次传销企业与全国其他城市比,数量多,规模大,问题突出,亟待规范。
据了解,沈阳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已着手制定传销企业管理办法,对多层次传销企业在注册资金、计算机管理系统、授课内容、传销员身份、传销员管理、交易地点、经营范围和税收、商品的质量及价格、退货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目前,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正在对无照经营和违法经营的传销企业进行整顿、清理。
              辽宁沈阳市段孔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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