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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远山区木材税收流失严重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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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5-09-20
第9版(读者来信)
专栏:观察台

  边远山区木材税收流失严重
最近,我们对湖南边远山区县城步、绥宁、新宁等地的木材税收征管情况进行调查,发现这3个县每年木材流失近10万立方米,流失税金500万元以上。造成木材税收流失的原因:一是超指标采伐的木材不通过正常渠道销售,税务人员无法掌握和核实木材销售收入。二是在木材采伐旺季,采伐指标往往不能及时到位,林农采伐的木材只好通过非正常渠道外销。特别是雨季河流水位上升,便于木材从山中运出时,一些地方木材采伐指标却没有下达,迫使林农把木材通过河道流往毗邻的广西等地销售,造成税收流失。三是由于本地木材收费名目繁多,费用过高,林农只好舍近求远将木材售给收购价较高的外省、区。四是地理环境复杂,难以管理。与周边各省交界的山区,往往山林相互交叉,人们利用同一河道运送木材,难以分清是湖南的木材还是其他省份的木材,给有关部门的管理和征税带来很大困难。五是管理力量不足。由于征管部门经费紧张,缺乏必要的交通工具,一些不法商贩乘机将木材偷运外省,设法逃避纳税。
为改变这种状况,我们建议:壮大木材加工业,生产适销对路的木制成品和半成品;建立以竹木产品为龙头的集贸市场,扩大乡镇企业的木材经营权;加强木材采伐的控管,发挥林管局、林业公安分局、林政员和乡、村党政及工商行政管理、税务部门的职能作用,完善监控网络,制止非法砍伐和销售。
       湖南城步苗族自治县夏社旗肖乾湘张建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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