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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泉镇政府可以单方撕毁合同吗?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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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5-09-20
第9版(读者来信)
专栏:法律顾问

  百泉镇政府可以单方撕毁合同吗?
1994年4月14日,我同百泉镇政府签订了《辉县市石材工业经销公司上缴利润承包合同协议书》,承包期5年。合同经鉴证生效后,我筹措大量资金,使生产迅速开展起来。今年2月8日,镇某领导带领一帮人来到我公司,封仓锁门,抢夺公章,把我们强行轰出工厂,并将公司转包给他人,而且不经盘点就用我购买的材料生产。请问:百泉镇政府可以单方撕毁合同吗?
               河南辉县市侯秀
百泉镇政府单方撕毁合同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依据《经济合同法》第6条的规定,经济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第26条又规定,允许解除经济合同的条件是:一、当事人经协商同意,并且不因此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二、由于不可抗力致使经济合同的全部义务不能履行;三、由于另一方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履行合同。属于第二项或第三项规定的情况的,当事人一方有权通知另一方解除合同。根据你来信提供的情况,并不存在第26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况,百泉镇政府单方撕毁合同的行为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况且法律还规定,解除经济合同应该采用书面形式。由于百泉镇政府单方撕毁合同影响了承包企业的生产,造成了不可挽回的损失,按照《经济合同法》规定,应该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按照承包合同规定支付违约金,如果没有规定,约定违约金或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时,还应该支付赔偿金。
                  本版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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