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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法制局等召开全国电话会议强调依法强化地图编制出版管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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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5-09-21
第5版(要闻)
专栏:

  国务院法制局等召开全国电话会议强调
依法强化地图编制出版管理
本报北京九月二十日讯记者贾西平报道:将于今年十月一日施行的《地图编制出版管理条例》是我国加强对地图编制出版工作行政管理的法律依据。国务院法制局、新闻出版署和国家测绘局今天共同在京召开全国电话会议,强调必须依法强化对我国地图编制出版工作的管理,保护地图著作权。
国家测绘局金祥文局长、新闻出版署署长于友先、国务院法制局副局长徐玉麟在讲话中指出,我国地图市场在呈现繁荣景象的同时,也出现了不少问题,其中比较突出的是,地图内容出现严重错误,有的公开出版的地图漏绘我国领土、重要岛屿,错绘国界线、行政区划界线;侵权盗版的地图有所泛滥;市场销售的地图,内容普遍陈旧,反映不出国家建设和城乡面貌的巨大变化。
他们还指出,地图出版物是一种很特殊的出版物,它的出版具有很强的技术性和政治性。各级测绘管理部门要强化执法手段,加大执法力度,对地图市场存在的地图出版不送审、擅自或超范围编制出版地图、地图编制错误和粗制滥造以及侵犯地图著作权等违法现象,要依法禁止,认真查处,决不姑息迁就。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闻出版管理部门、测绘主管部门及法制部门的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分别在北京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电话会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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