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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佼佼者到罪犯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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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5-09-21
第11版(法制纵横)
专栏:

  从佼佼者到罪犯
王继昌刘平
近年来,拜金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等消极现象,在一些高校中渐露端倪,并呈上升趋势,一些法制观念薄弱者,陷入了犯罪的泥沼。仅据四川省重庆市沙坪坝区法院统计,去年6月至今年3月的10个月中,该院就依法判处了大学生犯罪案件14件25人,比前两年判处的大学生犯罪案件的总和还要多。这些被判处的大学生中以侵犯财产犯罪为主,其中犯抢劫罪17名,盗窃罪3名,抢夺罪1名。大学生犯罪的不断上升,无疑给学校、家庭、社会带来了一系列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这些来自“象牙塔”、身为同龄人中佼佼者的罪犯的故事,发人深省。
    “农门”—“校门”—“牢门”
从“农门”到高校“校门”,对于一个农村青年来说无疑是人生的一大转折点。本来,这些佼佼者应该十分珍惜这来之不易的机遇。然而,当他们一旦跨入大都市五光十色的生活,有的却经不起诱惑,昏昏然然走上了犯罪之路。
龙君国,这位边远山区的农村青年,凭着自己10年寒窗,带着父母和乡亲们的殷切厚望,于3年前跨进了四川外语学院的大门。
大学生活与龙君国10多年来习以为常的生活真是天壤之别!作为来自农村的一名大学生,最初,他将自悲与反差暗暗搁置一边,用勤奋读书来抵挡种种诱惑。面对进舞厅下馆子的同学,他时常提醒自己,要盘算开支,量力而行。
2年级后,龙君国对金钱的思慕冲破了对自己的警戒。他开始偷窃。起初,同学的菜票、图书馆的书,稍不留神便装进了他的腰包。后来,他胆子越来越大,短短数月便偷了学校上千元的书籍。当他临近毕业时,终于被送进了拘留所,后又被学校作了开除处理。
然而,龙君国打起背包回老家转了一圈,又混回了校园。一天下午,龙君国在商场门口偶见一手持“大哥大”的青年。他暗中监视,寻找机会,抢夺那“大哥大”。“大哥大”抢到了手,他也被当场捉获,后被判了刑。一个被乡里人认为“有出息”的大学生,就这样断送了自己的前程。
    “侠客”—“英雄”—“车匪”
随着文化市场的开放与繁荣,一些不健康的书刊和录像也趁机流入,像毒剂一样腐蚀着一些青少年的心灵。特别是港台武打枪战一类的书籍和影片,更是令一些大学生走火入魔。他们崇尚“侠客”、“武士”打斗枪杀的“勇敢”,将其奉为至尊无上的“英雄”,不幸走上了抢劫的道路。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学生熊小延、王跃文对那些所谓的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英雄”,佩服得五体投地。于是,两人相邀外出去体会当“英雄”的滋味。
这一年3月,熊、王两人从西安流窜到了重庆。他们专门购买了电击枪和匕首,决意在异地充当一回“侠客”。一日凌晨,两人在渝中区拦乘了1辆“奥拓”出租车。当车行至石桥铺石油转运库大门附近时,熊即叫停车,并关掉车内篷灯,两人随即持匕首和电击枪对司机进行威胁,令其交出350元现金,然后逃之夭夭。就这样,两个盲目崇拜“英雄”的大学生变成了“车匪”,以身试法“换”来了9年的铁窗生活。
最令人不可思议的是,这些犯罪的大学生并非法盲,在法律常识课上往往考取高分;但由于法律意识的薄弱,在现实生活中却胆大妄为,视法律如儿戏。由此看来,提高法律观念、增强法律意识,是当前高校教育迫切需要解决的重大课题。
    “自尊”—“面子”—“杀手”
社会不良风气对身处“象牙塔”的大学生有不可低估的影响,虚荣心和好胜心甚至使一些人不惜犯罪。
重庆建筑大学学生张大林,从小受到父母亲友的宠爱,自尊心特强。这一次,他到学校理发室理发,与同学因理发次序先后发生争执,便产生了报复的恶念。他买了小刀随时携带在身,寻找机会要治一治那个扫了自己面子的同学。一个周末的晚上,他在舞厅里见到那位同学,就暗中等待舞会结束。散场后,他紧随其后,拔出刀子朝其背部刺去,同学被刺伤后鲜血四溅,他却拔腿逃跑。第二天,当公安人员出现在他眼前时,他方知自己闯了大祸。为了一件小事,他付出了惨痛的代价。
法庭上,面对法官和数百名老师同学,他悔恨地说:“是虚荣心和面子观念害了我。要是当初冷静一些,也不会有今天的可悲下场。”
高校学生犯罪的原因,最主要的是法制观念淡薄和法律意识差,其次是受校园高消费攀比风的驱动,他们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发生了偏差,不幸滑进了犯罪的泥潭。
希望有关方面对症下药,遏制其势,恢复“象牙塔”的纯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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