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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国债期货事件处理结束有关人员机构分别受到行政司法处理和经济处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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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5-09-22
第4版(要闻)
专栏:

  上海国债期货事件处理结束
有关人员机构分别受到行政司法处理和经济处罚
本报北京9月21日讯记者施明慎报道:经过4个月的调查取证,监察部、中国证监会近日对涉及上海证券交易所“2·23”国债期货事件的有关责任人员分别作出开除公职、撤销行政领导职务等纪律处分和调离、免职等组织处理。对涉嫌触犯刑律的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违反规定的证券机构进行了经济处罚。
今年2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327”国债期货品种(1992年发行的三年期国库券)交易中,发生了严重的违规事件,造成了很坏的影响,引起国内外关注。
“2·23”国债期货事件发生以后,国务院领导极为重视,责成监察部会同中国证监会、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保密局组成联合调查组,在上海市人民政府的积极配合下,对上海证券交易所“2·23”国债期货事件进行了调查。现已查明,上海证券交易所国债期货“327”品种发生的事件,是一起在国债期货市场发展过快、交易所监管不严和风险控制滞后的情况下,由上海万国证券公司、辽宁国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少数交易大户蓄意违规、操纵市场、扭曲价格、严重扰乱市场秩序引起的国债期货风波。
事件的直接责任者上海万国证券公司由于违规联手操作,擅自超限额持仓,仅“327”品种的持仓量就超过交易所为其核定的全部品种最高限额一倍多。在市场异常波动、价格不断上扬的巨大压力下,公司主要负责人明知严重违反交易规则,为扭转公司巨额亏损,作出了大量抛空单打压价的错误决策,造成了市场的极大混乱。
事件的另一责任者辽宁国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于2月23日上午把几家关系户空仓(卖出合约)集中在海南某公司的名下,通过无锡国泰期货经纪公司(已被中国证监会依据法规取消经营资格)大量违规抛空,企图压低价格,以达到减亏或盈利的目的。当打压无效时,又率先空翻多,制造市场假相,扰乱市场秩序。事件之前,辽宁国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空方关系户也存在联手操作、超限持仓达120多万口的严重违规问题。
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市场存在过度投机带来的风险估计不足,交易规则不完善,风险控制滞后,监督管理不严,致使在短短几个月内屡次发生由严重违规交易引起的国债期货风波,在国内外造成很坏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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