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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参院通过福利改革议案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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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5-09-21
第7版(国际)
专栏:

  美参院通过福利改革议案
本报华盛顿9月19日电记者刘爱成报道:美国参议院今天以87对12票通过了全面改革福利制度的议案。
这项议案将结束60年来联邦政府对贫困、单亲等家庭提供社会福利的保障,在取消联邦政府的福利计划后,将福利经费拨给州政府,由当地政府负责处理。
议案规定贫困家庭享受福利待遇的期限最多不得超过5年,享受福利待遇者必须逐步参加工作。计划到明年将使25%的享受福利待遇者参加工作,到2000年达到50%。
按照参议院的这项改革方案,在今后7年将节省费用650亿到700亿美元。
美国众议院在今年3月已经通过了福利改革议案,但比参议院的规定更为刻薄。尤其主张取消对18岁以下的未婚母亲的资助,对已经享受福利待遇,但仍继续生养孩子的母亲不再提供资助。参议院则主张由各州政府自行决定。
克林顿总统先前声明要对众议院的议案行使否决权,并重申如果国会磋商的结果仍以众议院的版本为主,他将不会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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