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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和地方人大加快经济立法对地方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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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5-09-24
第2版(要闻)
专栏:

  全国和地方人大加快经济立法
对地方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新华社合肥9月23日电(记者李仁虎)八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全国人大和地方人大加快了经济立法的步伐,一批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中居于重要地位的法律已经颁布实施。
记者从在安徽合肥召开的全国人大财经工作座谈会上获悉,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共审议76件法律和有关法律问题的决议,已经通过67件,其中大部分是经济法规。公司法、农业法、外贸法、银行法、预算法、审计法、保险法、票据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担保法、劳动法等一批重要的经济法律已经颁布实施;证券法、国有资产法、破产法、期货交易法、乡镇企业法等一些法律草案已经或正在准备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也积极抓紧立法工作,不仅认真制定有关法律的配套性地方法规,而且注意结合本地实际,积极探索在国家法律尚未作出规定、规范的重要领域,如国有资产管理、预算外资金管理、乡财政管理、财产拍卖、期货交易、村镇建设规划、农田保护、乡镇企业发展等方面,率先制定地方性法规。到目前,本届的各地人大已经制定1500多个地方性法规,其中大部分是经济法规。这对地方经济的发展、市场经济的规范和有关法律的制定,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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