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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造良好法律环境促进特区经济发展珠海法院有力抵制地方保护主义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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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5-09-27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创造良好法律环境促进特区经济发展
珠海法院有力抵制地方保护主义
本报讯记者魏芳报道:广东省珠海市两级法院在审判工作中,坚持严肃执法,坚决抵制地方保护主义,为特区经济建设创造了良好的法律环境,有力地促进了特区发展。
据介绍,去年全市两级法院共受理一审民事、经济案件2374件,其中原告是外地当事人的占53%;在已审结的原告是外地当事人的案件中,外地当事人胜诉的占91%;共受理外地法院委托调查案件618件,委托送达法律文书432件,除被调查人、被送达人下落不明外,均已办结;外地法院委托执行的115件案件,已执行完毕76件,受到当事人的称赞。
几年来,为有力抵制地方保护主义,珠海两级法院坚持了一套“四不”原则和做法:不搞地方性执法封锁;不受各种干扰影响;不搞“执法对等”,坚持以法律为准绳,积极协助每一个到珠海执行案件的外地法院;不为经济利益所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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