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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对待中国家庭经济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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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5-09-26
第9版(理论)
专栏:

  正确对待中国家庭经济
王郁昭
家庭作为一种社会生活的组织形式,它的存在和发展都是建立在家庭经济发展的基础上的,因而我们必须重视对“家庭经济”的研究。
家庭作为社会的细胞是最有生命力的
如何正确对待家庭,特别是家庭经济的问题,存在着两种不同的态度。一种是要重视家庭经济的发展,使每一个社会的细胞——家庭生活不断提高、美满幸福、和睦团结,每个家庭成员素质不断提高,这是国家长治久安、繁荣富强的基础。另一种态度是对家庭经济和与家庭相连的小生产持否定的态度。历史实践反复证明后一种态度是不正确的。从欧洲的乌托邦到中国的太平天国,都妄想消灭家庭,结果都失败了。从当代来看,我国在大跃进期间,农村推行“一大二公”的人民公社体制,按军事化组织生产,搞平均主义分配,人人吃食堂,“吃大锅饭”,企图过早使家庭消亡,结果经济大滑坡,出现了三年经济困难,损失很大。因此,任何时候,我们都必须正确对待家庭,要重视对家庭经济的研究。家庭经济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适应性强,有顽强的生命力。它能适应各种不同的社会形态,随着生产方式的变革而变革,它不仅适应于优越的环境,也能适应恶劣的环境。
(二)独立性强。虽然生产单位小,但生产、分配、交换、消费每个环节都能独立自主地进行,具有较大的自给自足的能力。
(三)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家庭经济既可进行微弱的简单再生产,又能进行专业性的批量生产;有的侧重于生产,有的侧重于消费。它内容丰富多彩,既有农业,又有工业和服务业;在农业方面,既有种植业、养殖业、加工业,也有商品流通、文化教育和科技信息等等。
当代中国家庭经济的发展和崛起
我国解放前,一家一户的小农经济十分薄弱,解放后家庭经济一度得到发展。可是,后来受到“左”的思想影响,实行人民公社化,家庭经济受到抑制和摧残,连家庭副业也受到严格的控制,家庭经济主要限制在狭窄的消费方面。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解放了农村生产力,有力地促进了我国家庭经济的发展和崛起。
首先,由于家庭联产承包制的推行,使家庭成为一个基本的经济单位。这种承包实行的是土地等生产资料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的原则,土地等生产资料所有权仍然是集体所有,分别由农户承包使用权,实行分户经营。这样,农民由过去的一个简单的劳动者,变成既是劳动者,又是经营者,从而能够充分调动农民家庭的积极性。
其次,在分配方式上,农户承包集体的土地,签订合同,并按合同的规定,除完成国家的征(定)购任务,交足集体的提留外,剩下的全归农户家庭所有,由农户自由支配。这样农民家庭就有可能出现剩余的产品和资金,为家庭经济的发展和经营创造了条件。
再次,在生产方式上,能够真正做到“责任明确、利益直接、方法简便”,有利于农户各种生产要素的合理配置。农忙时,不仅能够发挥整劳动力的作用,也可以发挥半劳动力和辅助劳动力的作用;农闲时可以从事其它家庭工副业生产,有利于家庭成员的分工,有的从事农业,有的从事工业或其它行业等等。
总之,家庭联产承包制能够充分发挥家庭这个社会细胞的功能,能够充分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不仅为家庭经济的发展创造条件,而且也为中国农村经济的发展注入了新的生机和经久不衰的活力;不仅农户家庭经济得以发展,而且也推动了整个农村经济的全面发展和振兴。主要表现在:
一是,农产品大幅度增加,扭转了我国粮、棉、油等长期短缺的局面,实现供需基本平衡。从1978年到1993年,粮食产量增长49.7%;棉花1992年增长1.08倍;油料增长3.95倍;糖料增长3.2倍。在全世界主要农产品的增长总量中,中国占1/3左右。1980年到1992年,世界每增加100公斤谷物中,中国占31公斤;每增100公斤棉花,中国占40公斤;每增100公斤肉类,中国占54公斤。
二是,乡镇企业异军突起。家庭联产承包有力地促进了乡镇企业的发展。农村改革前,乡镇企业(当时叫社队企业)产值1978年只有493亿元,到1993年增长到29022亿元,增长58.86倍,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1.12亿人,占农村总劳力22%以上,乡镇企业总产值占农村社会总产值74%,占全国社会总产值1/3强。
三是,促进了我国农村现代化的进程。1993年全国农村拥有汽车131万辆,比1978年增长17.1倍;大、中型拖拉机增长22倍;小型拖拉机增长5.72倍;农村用电量增长6倍;化肥施用量增长2.2倍。
四是,农民生活有很大改善。农民纯收入1993年比1978年增长7倍多。农民人均住房21平方米,比1978年前增长1.6倍。
从以上数字可以看出,家庭经济是农村经济发展新的生长点,是整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一部分。它是建立在生产资料公有制基础上的,改变了过去平均主义的分配方法,实行劳动联系产量的计酬方法,真正体现了按劳分配的原则,因而它不同于过去的自然经济,而是在社会主义条件下的新型家庭经济。
改革以来,党在农村制定了一系列基本政策,如实行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长期共同发展;以共同富裕为目标,允许和鼓励一部分地区和一部分人通过诚实劳动、合法经营先富起来等政策。同时,允许农民家庭购买汽车、拖拉机、耕牛和其它机械等生产资料,从而有力促进了家庭经济的发展。随着农村家庭经济的发展,农村出现了一大批重点户和专业户,在这个基础上,又出现了家庭农场、林场和其它养殖场。
由于农户的积累不断增长,农村相继出现了一大批户办、联户办的家庭工厂和企业。家庭工厂发展到一定的水平,为了扩大生产,有的家庭工厂实行了联合,这是一种新的合作经济,是乡镇企业发展的基础,是农村生产力发展的一个新的层次。与此同时,乡镇集体相继也办起了一些骨干龙头项目,覆盖千家万户,即工厂+农户,走产业化、专业化和企业化经营的路子。有的组成集团公司,搞区域经济,实行一村一品,一乡(镇)一品或数品,形成批量,进入市场。有的以市场为龙头,有的以基地为龙头,有的以社会化服务体系为龙头,带动千家万户,走上致富的道路。在流通领域和第三产业方面,农村涌现出大量的小商、小贩和商店、饭店、旅店和各种包销、促销、购销个体户、专业户和各种形式的联合体,农贸市场、专业市场遍布全国各地,农村经济空前繁荣,农户成为农村市场的主体。
农村的改革推动了城市的改革,城市也兴起了一大批个体户、专业户,有的从事工业,办起街道、里弄、家庭工厂,有的从事第三产业,在商业、饮食、旅馆、服务、信息等方面大显身手,有的户或联户办起了各种各样的工厂、公司,有的户或联户承包、租赁、兼并或收买国有企业的柜台和小型国有商店、工厂和企业等等。
总而言之,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乡家庭经济的春天到来了。据统计,现在仅在工商行政机关登记的,全国个体工商户已达2147万户,注册资金1275亿元,从业人员3694万人;私营企业42万户,注册资金1389亿元,从业人员635万多人。
必须重视对家庭经济的研究
中国革命走的是以农村包围城市的道路,农民是无产阶级最可靠的同盟军,从而夺取全国革命的胜利。全国解放后,我们建立起以工人阶级为领导,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并以此作为共和国的国体载入了宪法。但是,我们在实际工作中,往往把小生产、把农户看成是异己力量,把小生产看成是经常地、每日每时地、自发地和大批地产生着资本主义和资产阶级的,因此,在农村不断地开展运动,对农民的所谓“自发势力”进行批判和斗争,把“三自一包”、“包产到户”等通通看成是资本主义,以致造成我国农村长期贫困,家庭经济受到严重摧残。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始的农村改革,使我国的农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农村经济全面振兴,农户家庭生活水平也不断提高。但是对“小生产”的偏见依然存在。每当我国农业生产特别是粮食生产出现某些波动的时候,往往有人提出这是“大市场与小生产的矛盾”,意思是家庭经营规模小,主张要扩大规模。在1984年出现过卖粮难之后,我国的粮食生产曾出现了几年徘徊,有人就认为这是“道路”的徘徊,主张再把土地合起来,仍然搞人民公社那一套,后来由于各级党委和政府加强了对农业的领导,粮食产量又上来了,大市场与小生产矛盾的说法不见了。1994年,由于灾情比较重,粮食有所减产(但仍然是历史上的一个丰收年),局部地区出现偏紧现象,这种说法就又多起来了,好像粮食的减产是由于小生产造成的。可是两年前我国曾出现过卖粮难,甚至对农民打白条的现象,农民意见很大,最后引起党中央、国务院领导的高度重视,不得不直接干预,花了很大气力,问题才得以解决。经济的发展总是波浪式前进的,农业发展在不同的年份,特别是灾年也会出现一些波动,这本来是正常的,怎么能埋怨小生产呢?我们应当按照党中央的指示,要把以家庭承包为主的责任制作为我国乡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一项基本制度长期稳定下来,并不断充实完善,一定要长期坚持,不能有任何犹豫和动摇。我们应当多从政策上考虑问题,要特别注意保护和调动农民的积极性,这是农业发展的经久不衰的动力。
其实,社会化大生产同小生产并不是绝对对立的,规模的大小是随着生产的发展自然形成的,用行政手段强迫扩大规模是行不通的。何况任何事物都有大、中、小之分,并不是越大越好。以工业而论,不可能都是大工业,总会有中型、小型,甚至家庭工厂;商店也是如此,总有大、中、小之分,甚至家庭夫妻店。我国的农业要适当扩大规模,这是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要注意规模效益,谁也不会反对。问题是怎样实现规模经营。如果仍然像过去那样,把土地集中起来,劳动力仍然还是那么多,生产工具仍然很落后,干活大呼隆,搞平均主义的分配,农民是绝对不会接受的。规模经营是经济自然发展的产物,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才能实现。首先必须把大部分劳动力转移出去,剩下少数人种田;其次是剩余劳动力转移出去后,必须实行机械化。但是要达到这两个条件都是要花很多钱的,要有大量投入才能办到。当前,我国除沿海发达地区、城市和工矿郊区,经济实力很强,可以逐步实现规模经营外,广大中、西部地区,特别是贫困地区,当前还不具备这种条件。在这些地区实行规模经营将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因此,我国今后农村的发展路子,或者说农村下一步改革的主要任务,决不能简单归结为规模经营。而是要以市场为导向,以提高效益为中心,对农村的主导产业,按产供销、种养加、贸工农一体化的要求,走产业化、专业化和企业化经营的路子,以骨干企业、市场、农产品基地、区域经济、社会化服务体系等为龙头,带动千家万户,逐步达到小康水平,既能稳定家庭联产承包,又能达到规模效益的目的,这才容易为农民所接受。现在国内已涌现出一大批这样好的典型,积累了很多好的经验,应当逐步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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