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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领导民政主管社会参与我国社区服务业初具规模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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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5-01-02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政府领导民政主管社会参与
我国社区服务业初具规模
本报讯记者贾昭全从日前民政部在上海召开的全国社区服务经验交流会上获悉:旨在“为民解愁,为国分忧”的我国社区服务业已初具规模。截至1994年年底,全国城镇已建立社区服务设施8.9万个,便民利民服务网点16.9万个,参加社区服务的专兼职人员75.7万人,经常接受社区服务的居民达7000多万。
依托城镇街道、居委会,具有社会福利性的社区服务业是1987年由民政部倡导兴办起来的。鉴于它对建立健全我国社会保障体系,促进我国社会的稳定和进步具有重要作用,所以一直受到广大居民的欢迎。特别是1993年,国务院14个部委联合下发《关于加快发展社区服务业的意见》后,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社区服务业更是受到各地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许多地方将其列入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政府各部门积极参与,成立机构,齐抓共管,为发展社区服务业提供了可靠的组织领导保证;在物力、人力、财力上,也给予了大力支持。据不完全统计,仅近5年来各地用于发展社区服务业的资金总数就达10.3亿元。
政府领导,民政主管,社会参与,使社区服务业蓬勃发展。现在,各地社区服务的范围已从传统的民政对象,扩展到城镇社区的群众和社区内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职工;服务内容、项目已从单一分散的服务,发展成为包括托老养老服务、残疾人服务、优抚对象服务、居民生活服务、婚丧服务等多层次、多方位的系列化服务;服务形式灵活多样,有无偿、低偿和有偿服务相结合、设施服务与互助服务相结合、长期服务与临时性服务相结合,以及街道与企业共建、军民警民共建等形式;社区服务设施不断增多,多数城市形成了大中小型并举,高中低档互补的格局。社区服务队伍也日益发展壮大,除了拥有一支几十万人的专兼职服务队伍外,各地还建立了一支长期、稳定的社区志愿者队伍,仅正式登记注册的社区志愿者组织就有5.43万多个,人数315万,其发展势头方兴未艾。社区服务业的管理不断加强,逐步向产业化、实体化方向发展。近5年来,全国已建立社区服务实体2584个,总产值80多亿元。
又讯:民政部近日表彰了一批在全国社区服务志愿者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
北京市宣武区天桥街道邻里互助协会等38个单位被命名为全国社区服务志愿先进集体,姚金兰等70人为全国优秀社区服务志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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