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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类进口商品须持安全质量许可证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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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5-10-09
第3版(经济)
专栏:

  38类进口商品须持安全质量许可证
本报讯记者龚雯报道:《第二批实施安全质量许可制度的进口商品目录》最近由国家商检局和外经贸部联合发布,《目录》中的38类商品须获国家商检局签发的《进口商品安全质量许可证书》并加贴中国商检(CCIB)安全认证标志,方准进口。该《目录》自今年10月1日起生效。
《目录》中的家用电动洗衣机、真空吸尘器、皮肤及毛发护理器具、电热水器、电烤箱类、微波炉、电饭锅、电熨斗、电灶类、电动食品加工机、液体加热器类、录像机、音响设备、个人计算机、显示器、开关电源、打印机、电动工具、低压电器、电焊机等20类进口商品自1996年10月1日起实施,无证者不准进入中国市场;其余18类如电信终端产品、火灾报警设备、医用X射线诊断设备等自1997年10月1日起实施,无证者不准进入中国市场。上述商品的申请手续自1995年10月1日起开始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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