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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阳新“官”上任先考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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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5-01-03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宜阳新“官”上任先考法
本报讯据《河南日报》报道:最近河南省宜阳县人大对即将被任命的9名正副科局级干部,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核。
为保证和提高被任命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使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胜任工作,宜阳县人大推行人事任免新措施,制定了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凡提请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工作人员,在任命前,一律进行法律知识考试,并规定考试合格后,再提交人大常委会投票表决。凡考试不合格者,本次一律不予任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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