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7阅读
  • 0回复

用好劳动者自己的法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5-01-03
第4版(要闻)
专栏:子夜走笔

  用好劳动者自己的法
1月1日,《劳动法》实施第一天,工人日报驻10个城市的记者,采访了百名职工群众。情况表明:《劳动法》的宣传贯彻初见效果,大部分被访者了解基本内容和实施时间;有的公司已按《劳动法》规定,将职工元旦的加班费增至300%。
古人云:“法令行则国治”;“治国有常,利民为本”。《劳动法》是保护劳动者权益的法律,今后,不论是哪一个部门,哪一家公司或工厂,都要坚决执行。尤其是执法部门要带头,对违法者必究。过去,一些地方和单位发生侵犯劳动者权益的事情,比如安全无保障,随意加班加点,工时过长,劳动强度过大,生活待遇差等,如今就应该严格按照《劳动法》中的规定办事。
值得重视的是,已经实施的《劳动法》,仍有相当一部分劳动者茫然不知其详。这就需要大力普法,广泛开展《劳动法》的宣传和教育。《劳动法》是劳动者用来保护自己权益的武器,如果劳动者连其中的内容是什么都不知道,又怎么能用好这个武器!
我们国家大,各地经济、社会的发展不平衡,劳动的环境和条件也不尽相同,甚至“权大于法”的现象在一些地方还存在。因此,贯彻实施《劳动法》的任务还相当艰巨,既需要时间,更需要加大贯彻的力度。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