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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法实施五年初见成效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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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5-10-14
第2版(要闻)
专栏:

  行政诉讼法实施五年初见成效
本报北京10月13日讯记者吴兢报道: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最高人民法院、国务院法制局和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联合召开的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实施五周年座谈会今天在人民大会堂举行。与会代表认为,行政诉讼法实施5年来已初见成效,公民、法人的法律意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法制观念和人民法院的审判水平均大大提高。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汉斌出席了今天的座谈会并讲话。他说,行政诉讼法的制定和实施,是我国加强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的重要步骤,对保护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严格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率,推进廉政建设,维护社会安定,起到了积极作用。他强调,行政诉讼法对改善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关系,具有重要意义。一方面,可以通过司法监督纠正违法的行政行为;另一方面,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也可以了解公民、法人对政府工作的意见,及时改正错误,改进作风。他说,随着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的实施和行政立法的不断完善,我国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必将迈出新的步伐。
据了解,5年来,行政诉讼案件逐年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行政诉讼法的了解越来越普遍,权利保护意识不断增强,不知告、不敢告、不会告的局面正在改变;不少行政机关能够依法接受人民群众和人民法院的监督,不答辩、不应诉的现象正在逐渐减少,不少县长、市长、局长、厅长亲自出庭应诉,接受监督。1990年10月至1995年上半年,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共受理各类一审行政案件141949件,审结136133件,涉及土地、公安、城建、工商等近40个行政管理领域,依法保护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收到了积极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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