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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辛案看美国社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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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5-10-16
第7版(国际)
专栏:大千絮语

  从辛案看美国社会
黄晴
10月3日,美国辛普森案陪审团对辛普森作了无罪裁决,历时近一年的辛案审理宣告终结。但是,辛普森案也可以说是了犹未了。一是辛普森本人还须面对死者家人的起诉,二是此案引起的社会震荡余波未平,美国人仍在讨论这个案子,人们的思考进入了更深的社会层面。从某种意义上说,辛普森案已不再是一个个案的是非问题,而具有了某种社会象征意义。
辛普森案的审理首先反映了美国社会的种族畛域。在辛普森案的裁决宣布后,美国非洲裔人和白人表现了黑白分明的反应,黑人欣喜若狂,白人瞠目结舌。据CBS电视台在裁决后随即进行的民意调查,白人中60%认为裁决错误,黑人中90%认为裁决正确,其中种族认同和情感取向的影响是相当明显的。有人认为,辛普森案的判决使美国社会的种族界限更趋两极化,其社会后果是消极的。辛案把美国社会内在的这种种族紧张关系如此明显暴露于世,揭开了美国的一块疮疤,这无疑为这座所谓“民族熔炉”敲响了警钟。
其次,辛普森案的审理暴露了美国社会的一种畸形的商业化明星制度。最近,有人著书立说,称美国社会的明星制度是贫富差别扩大,社会畸形发展的根源。近10多年,美国社会爆炒哄抬明星之风极盛,体育明星、影视明星的身价令人瞠目,出了名的经理人员也为各公司争夺,其收入比一般人高出数百倍,而以前仅是数十倍。美国传媒对辛普森案倾盆大雨式的报道超过了世界和美国的所有重大事件,几乎令人无法理解。美国社会本来就有胜者为王的观念,明星制使这种观念更加走火入魔,恶性膨胀。有关辛普森案的报道表明,美国似乎是在人为地制造明星兴奋,以此填充社会的精神空白。
第三,辛普森案的审理暴露了美国司法制度和若干做法的缺陷,有人说辛普森案的审理是美国司法制度的“越战”。在辛普森案的审理过程中,《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杂志进行了一次民意调查,85%的人认为,此案的审理表明,司法裁决对有钱人和没钱的人是不一样的,辛普森向“梦之队”律师团支付了275万美元的费用,而这个明星级的律师团对他的胜诉无疑起了重大作用,而一般人是没有这种经济能力的。辛普森案的审理历时9个月,陪审团只用了不足4小时的审议便一锤定音。据调查,人们在案发时和裁决时的看法基本没有改变,这不免让人对美国司法的效能和准确性产生怀疑。美国暴力犯罪率是相当高的,有多少急务要办,如都像这样马拉松式地审理,真不知伊于胡底。
司法审理就是要不枉不纵,但在较复杂的案子中,做到这一点是相当困难的。从美国社会的整体情况看,其司法制度的缺陷似是偏于宽纵,因而难以遏阻美国犯罪猖獗的势头。目前,美国正兴起的“犯罪受害者”运动,正是对这种社会现状的一种必然反应。“不审势,则宽严皆误”,看来,美国司法制度已到了必须进行改革的时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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