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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俄互换两国国界西段协定批准书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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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5-10-18
第4版(要闻)
专栏:

  中俄互换两国国界西段协定批准书
新华社北京10月17日电中国外交部副部长张德广和俄罗斯驻华大使罗高寿今天在这里互换了两国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俄罗斯联邦关于中俄国界西段的协定》的批准书。
该协定于1994年9月3日在莫斯科签订,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的决定于1994年12月29日批准,俄罗斯联邦联邦会议国家杜马于1995年6月23日批准,俄罗斯联邦联邦会议联邦委员会于1995年7月5日同意。
根据协定第八条的规定,该协定自互换批准书之日起,即1995年10月17日开始生效。
批准书分别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江泽民和俄罗斯联邦总统叶利钦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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