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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让“寒士”尽欢颜国家采取措施资助困难大学生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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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5-10-18
第5版(教育·科技·文化)
专栏:

  为让“寒士”尽欢颜
国家采取措施资助困难大学生
本报北京10月17日讯新华社记者尹鸿祝、本报记者毕全忠从国家教委获悉,国家对高等院校经济困难大学生实施的资助政策日益健全,已经建立起以学生奖学金、学生贷款、勤工助学基金、特殊困难补助及学杂费减免为主体的多元化的资助体系。
我国实行大学收费后,学校中不同程度地出现了一些经济困难学生,一般经济困难的大学生约占全体学生的20%左右,其中特别困难的学生占10%左右。国家对这部分学生上学问题十分关心,在1987年国家制定的奖贷学金制度的基础上,又先后采取了许多措施。继1994年拨款1.1亿多元以后,今年又两次从中央财政拨款2.1亿多元,用于支持面向全国招生的中央部委院校的困难学生。各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也为此拨出专款。
国家教委有关负责人说,经济困难学生要全面了解国家的资助政策,与学校紧密配合,通过奖、贷、助、补、减等各种措施获得资助,完成学业。同时,国家为了保证人才需要,对师范、农林等专业实行非收费制度,并享受专业奖学金,有这方面志向的学生也可以选择这些专业就读。
这位负责人还指出,最近,有的地方反映个别高校对学生收费实行“四年一次收齐”的办法,这种做法是错误的。对于大学收费,国家教委要求“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并要求按学年度收取,严禁预收,各地、各高校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这一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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