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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书价答读者问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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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3-12-23
第2版()
专栏:读者来信摘要

关于书价答读者问
本报接到许多读者来信,认为目前书籍定价过高,希望有关部门考虑降低。
根据我们调查,目前书籍的售价与抗日战争前比较还是低廉的。目前书籍成本比战前增高,战前一般书籍的直接成本(包括纸张、印制、稿酬)低于定价的百分之三十,目前国营出版社一般书籍的直接成本约占定价的百分之四十多到五十。再加上发行费用百分之三十,编辑加工费、出版费、宣传费、国税等约百分之十左右,现在国营出版社的利润已比战前一般出版社的利润减低了。
现在书籍直接成本比战前增高的主要原因之一是纸张的价格比战前高得多。因此,战前纸张一项只占书籍定价的百分之六左右,目前则占书籍定价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五。但定价却是降低了。例如,战前开明书店出版的巴金的“家”定价为一元七角,约合当时中白粳米二十七斤,现在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的“家”,定价为一万二千元,只合上海中白粳米九斤了。如合北京的小站米,只合五斤多了。
事实上,国营出版社书籍的定价都已初步降低。如以一九五一年年底书籍定价为一百,到一九五二年底,人民出版社、人民教育出版社平均降低百分之十一点八四,人民美术出版社降低百分之二十,人民文学出版社降低百分之十一,青年出版社降低百分之二十一点二四,工人出版社降低百分之十五。其他国营出版社降低百分之五至十二不等。一九五三年以来,有些国营出版社的书价续有降低。
国营出版社出书是以满足人民群众的文化需要为原则,书籍成本虽然比战前增高,但在不断改进企业经营、提高劳动生产率、降低成本的基础上,仍能逐步降低售价。
有些书籍,例如科技书和某些私营出版社出版的书,售价是比较高的。科技书排校所费的劳动力大,编辑加工也比较繁重,且印数较少(印数多为几千本),因而成本较高,定价也就比一般书籍为高,这是可以谅解的,但有的也超过了应有的定价。某些私营出版社的书籍定价高,主要是因为它们的书印数少,而且它们有意谋取高额利润。
根据上述情况,目前显然不宜实行普遍减低书价的办法,而只能逐步进行局部的调整。因为如果普遍减低书价,那就是说,国家要拿一笔钱出来补贴某些国营和公私合营出版社。这虽然可以使购买书籍的读者得到便宜,但国家和人民的负担就随之加重了。所以只有在国营出版事业日益增长并不断改善企业经营、降低成本的基础上,才能逐步地适当地降低某些书籍的售价。国营出版社今后应当积极改善企业经营,提高劳动生产率,多出好书,为逐步降低书价创造条件,并适当降低某些定得过高而又有条件降低的书籍的售价。至于私营出版社书籍定价过高的现象,我们也希望出版行政机关注意加以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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