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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驻港机构大楼奠基将于1997年7月1日前交付使用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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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5-10-20
第1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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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交部驻港机构大楼奠基
将于1997年7月1日前交付使用
本报香港10月19日电记者徐运平报道: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驻港机构大楼奠基典礼昨天下午在港举行。全国政协副主席安子介、新华社香港分社社长周南、外交部副部长姜恩柱、国务院港澳办副主任陈滋英、香港知名人士李嘉诚以及来自香港各界嘉宾200多人出席典礼。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驻港机构大楼位于港岛半山坚尼地道与麦当劳道交汇处两侧,由办公大楼和宿舍大楼两栋建筑组成。20层办公楼建筑面积约2.5万平方米,宿舍楼建筑面积约1.12万平方米。该大楼工程将于1997年7月1日之前交付使用。
外交部副部长姜恩柱在奠基典礼上致辞时指出,现在距离香港回归祖国只有600多天时间,由邓小平同志提出的“一国两制”的伟大构想即将变成现实。中国政府将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一国两制”方针,在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后,在香港设立特别行政区,实行“高度自治”、“港人治港”。目前,有关香港政权交接的各项准备工作已全面展开。根据中英联合声明的规定,中英两国政府有责任加强磋商和合作,确保香港政权顺利交接和平稳过渡。
姜恩柱指出,1997年中国外交部驻港机构的设立是中国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的重要象征。根据香港基本法的规定,这一机构将负责处理中央人民政府负责管理的、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有关的外交事务,维护国家主权和利益,保护香港同胞的合法权益,为确保香港的长期繁荣稳定发挥应有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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