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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峡两岸开办鲜花电报业务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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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5-10-19
第4版(要闻)
专栏:

  海峡两岸开办鲜花电报业务
据新华社北京10月17日电为了扩大海峡两岸友好交流,经邮电部门与台湾中华电脑中心商定,从今年10月起正式开办祖国大陆各地—台湾省鲜花电报业务。根据有关规定,各地县、市以上具备开办鲜花电报业务的电信部门,均可以开办与台湾省之间的鲜花电报业务,并且要严格按照发报人选定的鲜花或花篮品种和规格购置,严格按发报人规定的时限投送。电信总局同时确定:北京电报局为祖国大陆各地与台湾之间鲜花电报业务往来的出入口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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