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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听取两项法律草案说明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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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5-10-24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全国人大常委会听取两项法律草案说明
本报北京10月23日讯记者苏宁报道: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今天分别听取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顾昂然受委员长会议委托、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秦仲达所作的关于行政处罚法、水污染防治法修正案两项法律草案说明。
顾昂然在行政处罚法草案的说明中说,行政处罚是国家法律责任制度(包括刑事责任、民事责任、行政责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手段之一。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中,大多规定了行政处罚条款,但由于对行政处罚的一些基本原则没有统一的法律规定,实践中存在行政处罚的设定权不明确、执罚主体混乱、行政处罚程序缺乏统一明确的规定,缺少必要的监督、制约机制等问题。为了规范行政处罚的设定和行政机关处罚的行为,需要制定行政处罚法。草案共6章58条。顾昂然还就行政处罚的设定、实施行政处罚的主体、实施行政处罚的原则和程序、当事人的权利等内容作了说明。
秦仲达说,水污染防治法自1984年11月1日施行以来,提高了各级人民政府、各行各业及广大公众保护水环境的意识,增强了保护水环境的法制观念,使水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是,从全国来看,现行水污染防治法在很多方面已不能适应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客观需要:水污染从总体上继续呈恶化的趋势;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和经济体制、产业结构、城乡结构的变化,水污染的防治对象等也发生了重大变化。因此,当前修改水污染防治法是十分必要的。现行水污染防治法共7章46条,经修订改为7章65条。此次的修改重点主要为3个方面:加强水污染防治的流域管理;加强对城市污水的集中处理;强化对饮用水源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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